- 索引号:
- 741033213/2024-231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05-30
- 发文字号:
- 平发改办〔2024〕5号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177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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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飞、李德进、黄维舟、袁雅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布局和管理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我局会同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文旅体局和供电公司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由发改局牵头,做好统筹及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助推我市新能源汽车普及;供电局及相关镇街道做好统筹排摸,针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 一、统筹推进我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平湖市城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23〕54号)及《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平发改能源〔2023〕30号),明确适度超前建设城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加大对公共充电桩扶持力度,去年对全市新建成的350个公共充电桩兑现补助资金87.74万元。下阶段,将启动对今年新建成的农村公共充电桩进行补助。 二、列入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交通出行-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已列入今年省、嘉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根据上级目标任务分解,2024年平湖市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230个以上。其中,新建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100个以上,农村公共充电桩130个以上,实现3A级及以上景区村庄全覆盖。截至5月,全市已新建公共充电桩115个,其中农村92个,预计全年将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新建公共充电桩246个以上,并实现3A级及以上景区村庄全覆盖。 三、着力破解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扩容改造主要根据个人充电桩报装需求,通过报装需求分析,由国网平湖市公司安排配网工程开展老旧小区充电桩电源布点建设。截至目前,在南阳新村、梅兰苑等7个老旧小区开展充电桩电源布点建设,在充电需求量大的万家花城家和苑等次新小区建设了86处充电桩电源点,另有2个老旧小区及18个次新小区的充电桩电源点工程已列入实施计划,将根据新的需求落实项目逐步推进布点工作。从供电公司实际报装情况来看,目前有固定车位的小区充电桩报装基本可以满足用户需求,但是针对个人充电桩报装量大、公变负载率高的小区,供电公司后续将开展增容改造工作。小区无法安装充电桩的情况主要是无车位产权(租赁协议)以及物业不同意施工。下阶段,我局将联合建设局等部门积极指导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在充分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小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方式建设集中公共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满足老旧小区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注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相关工作!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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