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0911455/2024-2317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116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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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吹良、王春育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市管理运行中,满足市民停车需求,规范智慧停车收费管理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综合执法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你们提出的“停车场的建设远远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机动车的增长速度,造成城区内停车设施预留不足、繁华路段、商场停车资源缺乏”建议。建投集团主要承担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工作。为化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这一普遍性问题,尽可能满足市民停车需求,从2017年5月开始,建投集团根据市政府要求启动了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工作,建投集团至今已完成建设停车位2895个。建国路隧道负一层地下车库停车位214个待消防验收,暂未开放使用;南河头二期(在建)地下二层设置停车位999个;南市路西侧、鸿达路北侧立体停车楼(在建)设置停车位378个。即将开工建设的有城关中学北停车场(拟设置152个停车位),怀橘路桥下停车场(拟设置50个停车位)。 此外我市主城区共有15家机关单位错时共享近600余个停车位,旨在解决周边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针对学校和医院,新建学校不断挖掘地下空间,利用地下空间造停车场,并且形成接送流水线,不占用学校外围停车空间,同理医院也是如此。 2.你们提出的“智慧停车收费标准不统一,总体收费偏高”建议。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分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两种。政府定价项目需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和授权,其中定价内容“辖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范围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含机场)停车场,公立医院、列入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体育场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配套停车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国有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按照规定,政府定价范围外的其他各类停车场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自主定价。 2018年10月18日,平湖市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出台《平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平政发〔2018〕126号),后期启用智慧停车管理,采取了相对优惠的收费标准。原智慧停车收费管理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主管,2023年4月,智慧停车收费管理转交给交投集团,同年11月28日,发改局对智慧停车收费标准作出调整,主要降低了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办法规定是收费时段为8:00-21:00,半小时免费,1小时内4元/辆,1小时后每半小时3元/辆,2小时后每半小时5元/辆,一个计费周期内不超过50元/辆,21:00-8:00免费;智慧停车收费调整为半小时免费,1小时内4元/辆,1小时后每半小时2元/辆,一个计费周期内不超过24元/辆,其余不变。 交通场站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原分为地面和地下两类:免费时间同为半小时,地面1小时内4元/辆,1小时后每半小时3元/辆,3小时后每半小时4元/辆;地下1小时内3元/辆,1小时后每半小时2元/辆。一个计费周期内分别不超过40元/辆、23元/辆。智慧停车收费标准为:地面地下统一标准,免费1小时,1—3小时(含)5元/辆,3—6小时(含)10元/辆,6小时以上15元/辆,一个计费周期内不超过15元/辆。 东湖景区、明湖景区停车场地面地下统一标准,免费2小时,2—5小时(含)5元/辆,5小时以上10元/辆,一个计费周期内不超过10元/辆。 公立医院和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也相应降低了标准。 近期省发改委为研究完善停车价格形成机制,已开展对县市区停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市发改局也计划根据调研结果对平政发〔2018〕126号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接下来,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将根据市民需求实行差异化收费模式,10月前计划将南市大桥(北侧)停车场、南市大桥(南侧)停车场、三港大桥下(东侧)停车场、黄姑塘大桥桥下(北侧)停车场、杭浦跨越桥桥下(北侧)停车场、文丰路停车场等6个停车场,合计496个车位,收费标准调整为2小时内免费,2小时(不含)以上5元/辆,一个计费周期内最高5元,计费周期不变。 3.你们提出的“部分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不强,存在乱停车现象”建议。近年来,综合执法局着力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智慧停车管理,2022年9月上线启用智慧停车系统“平易停”。新系统打造“一个平台、一张网、一个客户端”,实现数据统一采集、平台统一管理、泊位分时共享、支付多途径无感知。综合执法局不断引导“非公”停车资源纳入“平易停”系统,分批分节点推进停车场(库)数据归集联网工作。目前全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库)数据联网工作已全部完成,多数商贸综合体、医院等自营停车场(库)数据联网工作已纳入“平易停”系统。市民通过“平易停”可查找附近停车场、充值“平易停”、ETC等多种渠道实现无感支付,实现快速进出停车场。 另一方面,综合执法局对标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嘉兴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增强停车资源供给,缓解城市停车矛盾。2018至今,共施划人行道停车位5142个,进一步释放主干道停车资源。开展人行道违停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2023年至今(数据截止2024.5.24)处罚人行道违停机动车88643辆/次,非严管路段劝离违停车辆83422辆/次,通知劝离“僵尸车”25辆。持续推进“城警联动”工作机制,先后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行动、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提升比拼赛等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持续改善我市人行道出行环境。 未来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其他部门加强宣传教育,让“有车族”树立社会公共意识,提倡市民绿色出行,文明驾车、文明停车。联合交投集团加大对“平湖智慧停车”的宣传力度,向市民及外来游客推荐使用“平易停”小程序,扩大受众面,提升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智慧停车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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