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049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4-06-13 10:40
  •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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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臻洁、徐晋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市民政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您提出的“推荐提高我市的低保标准”

根据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根据《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358号)第六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的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公布。”因此,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由嘉兴市级部门确定并公布。我市严格按照嘉兴统一部署执行提标工作,近三年调整标准为:2021年8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20元;2022年9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月1090元;2023年9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月1135元。

今年4月,浙江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统筹、市域一体的基础上,统一调整时间和调整办法,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省域统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标准、物价涨幅、财政可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全省执行统一标准。每年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量化比例确定方案,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在每年5月份公布,6月起实施。为确保平稳衔接,2026年起,全省执行统一标准。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执行调标工作。

2.您提出的关于“将低保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保证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因为物价上涨而下降”

2004年起,我省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7 号)文件要求调整优化价格补贴机制启动条件、明确价格补贴标准。2020年,《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七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1 号)文件明确启动或中止价格补贴机制以省为单位统一进行,实行每月定时报告,及时启动响应,统一全省倍数的工作原则。2022年,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发展改革委等7 部门再次联合发文《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244 号),2022 年9 月至2023 年3 月期间调整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通过降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市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根据物价指数变化,及时启动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近三年启动价格补贴情况如下:2022年7月-10月,合计发放金额113.492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8242人次;2023年1月,发放金额28.398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369人;2024年截至目前暂未启动。

3.您提出的关于“推荐解决低收入边缘户的生活补助或是社会救助问题,以保证其基本的生活”

针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根据《关于明确重病、重残“单人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嘉政民救〔2022〕24号)文件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重病重残对象可以单人户方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全额低保金并同时享受低保的所有政策。当前我市有边缘重病重残对象201人,每人每月享受低保金1135元。

虽然低保边缘家庭无法直接享受低保金,但可以享受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专项救助可以帮助他们应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比如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构建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58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一个年度内,按80%救助,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减轻其看病就医后顾之忧。2023年度我市医疗救助低保边缘26738人次、救助金额3415708.21元。

近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寻找低收入家庭增收创新机制,在共富道路上,找到破题的“最优解”。2018年8月,平湖市启动全国首个乡村振兴“飞地抱团”低收入家庭持股增收计划,发动全市低收入家庭出资入股平湖智创园项目,是全省投资规模最大、建设标准最高、功能定位最强的飞地抱团强村项目。全市低收入家庭通过多方筹资,入股至市级经济主平台中的优质“飞地抱团”项目(经开的智创园项目)。每年按10%的收益分配给低收入家庭,实现低收入家庭稳定增收。2023年全市持股低收入家庭2642户(含低保家庭)、覆盖率95.25%,实现年度分红1523.4084万元。补齐低保边缘家庭增收致富短板,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救助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兜底保障网更严密、更牢固、更有效,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民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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