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4-2320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153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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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代表: 您在平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要更加高度重视美丽经济建设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千万工程”为引领,坚持乡村建设与乡村经营“同向发力”,加速打开“美丽经济”转化通道,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以全省总分第一的成绩成功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连续五年获评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工作优胜县,连续十年获得省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优秀县(市)称号,夺得全省首批“神农鼎”,列入2023年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省级试点。2023年,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4.73亿元、村均657万元,经营性收入2.26亿元、村均31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5万元、达到50249元,增幅7.9%,增长快于城镇2.6个百分点。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开展: 1.您提出“要出台鼓励美丽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要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传统农业产业的升级,加强对农业新兴产业的支持”的建议。近年来,我市促进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优质资源向农村集聚,大力扶持民宿、农家乐等新型业态,推进美丽经济有序发展。相继出台了《平湖市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意见》《平湖市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印发平湖市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意见(2023-2025年)》《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农家乐方面,明确被评为省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民宿方面,明确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个人投资的乡村民宿,证照齐全且对外经营满一年的,给予每间房间1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省银宿级、金宿级、白金级乡村民宿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差额奖励,等等。此外,对符合条件和建设要求的文创产品、美食体验(示范)店、景区村庄等,市财政也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您提出“要支持农户发展庭院经济,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的建议。近年来,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创新驱动,鼓励农户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把庭院建设成一个集生活、生产、创业于一体的空间,目前全市拥有星级农家乐19家、民宿13家。同时,我们积极搭建“农创客”创业平台,吸引青年人才从事农业产业,大力培育网上农博、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农产品电商新业态,累计打造农创示范基地6个。今年,《平湖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明确,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予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农创客”用于农业生产的贷款,连续三年给予LPR利率50%、最高50万元的贴息。我们也将积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解决土地分散、资金零星、房屋空置等问题,盘活资源要素,激发内生动力。同时,今年我们也将联合市妇联深化“庭院+工坊”“庭院+美食”“庭院+民宿”等“庭院+”模式,推动建设“五味庭院”,促进美丽庭院转化为“美丽经济”。 3.您提出“要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农合联等与家庭农场、农户建立利益合作机制,创建品牌农产品,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的建议。近年来,我们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平湖“1324”现代农业产业和金山区农业四大主导产业深度融合,打造草莓、葡萄、稻米等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化联合体,共同打造“环沪乡村产业一体化示范区”,做强“金平湖”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品牌竞争力。推进“金平湖”+企业母子品牌聚合增效联动发展,品牌授权主体49家,品牌农产品销售额达6.3亿元。持续深化“米香”振兴五年行动,星科粮食全产业链项目基本建成。平湖西瓜、金平湖芦笋分别入选浙江省首批、第二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接下来,我们将深化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项目,加强“土特产”和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提能升级乡村“地瓜经济”,推广西瓜等“产业飞地”模式。培优育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提质。创新重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组织。广泛吸纳基层供销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农合联。完善农合联组织运行机制,增强社会化服务、市场化服务功能,推进乡镇农合联与属地农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优化整合。完善“合作制+公司制”,推进实体化运营。 4.您提出“要持续加大村级文化的挖掘力度,特别是一些本地的传统产业、传统品种等”的建议。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农民画、钹子书、雕刻、竹编等传统文化开设工作室、文创室,以文化浸润推进乡村内外兼修,山塘村、泗泾村、钟埭村、徐家埭村入选省级艺术村落评选名单;金沙村等8个村入选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村名单,另有17个村(社区)被评为省级文化示范村。“平湖西瓜文化系统”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名单,是浙江省内唯一的西瓜产品类的农业文化遗产。同时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农村公共文化场馆阵地为基础,结合“浙里文化圈”,深化“琴棋书画印唱灯舞”“文艺赋美·最忆平湖”“西瓜灯文化节”“农民读书会”等群文品牌,持续挖掘“一镇一品”“一村一艺”等特色文化活动,推动村级业余文艺团队、农民读书会、文化志愿者等深入农村文化礼堂、礼堂书屋等,全年举办各类基层文化活动8000余场次。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文旅体局依托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草帽绘画工作室、棒球文化体验馆、航天科普馆等文化空间,开展特色文化培训、展示和体验活动,推动农村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实施“传统文化润心”行动,结合农村基层文化阵地,推进优秀传统戏曲、曲艺等本土文化深入基层;实施农村文化人才培育,积极挖掘培养乡村非遗手工艺人、乡村文化能人、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名师等一批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文化人才,开展特色文化人才评选活动,梳理典型,扩大影响;结合文艺赋美工程以及传统节庆活动,聚焦新时代主旋律,打造“村歌”“村晚”等“村+”特色文化演艺品牌,办好2024全国“四季村晚”秋季示范点专场活动—独山港镇海塘村,提升影响力(嘉兴唯一入选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部“四季村晚”示范点)。 5.您提出“加大对农业主体和农户的培训,打通培训与就业之间的通道,多渠道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围绕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建设,深入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实施“六型双千”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2023年共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加省级知识更新培训150人,参加市级高研班134人,参加继续教育1016人次,完成培育农村实用人才734名、高素质农民184名。同时实施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推进150家共富工坊建设,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50个,确保有劳动能力低收入农户家庭至少1人就业。推广村集体片区抱团组建农村劳务服务公司模式,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村社区公共服务用工本地化率达到90%。并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强村公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实发工资的50%给予补助,并优先给予相关农业项目的扶持。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农民培训体系,加强与省农科院、嘉职院、平湖技师学院、平湖电大等院校合作,发挥实训基地、田间学校主阵地作用,按照“分层、分类、分项”方式,开展定制化、专业化、模块化的培训课程,共同构建政企校合作共同体、育人共同体,以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体系。同时,我们将推进我市高职和技工院校规划建设涉农学科专业或开设特色班次,采取委托培养、订单培养或者定向就业、专项奖学金等方式,应用长短结合、弹性学制、“半农半读”等形式,开展乡土人才专业教育和专项技能培训,提高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业化、标准化水平。2023年,挖掘“家门口”零工岗位1500个以上,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0人,培育市级示范“共富工坊”100家以上,实现村(社区)“共富工坊”全覆盖。 6.您提出“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村集体投资的项目要加强可行性分析,要做一个成一个,做一个收益一个;对于强村富民的项目加大政策补助力度”的建议。2006年-2021年,我市连续实施强村计划,先后出台五轮强村政策,重点对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项目给予资金和土地指标支持,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100万元以上。2022年,我市以农村“三权”“三块地”等改革为突破性抓手,出台《建立“1+8+N”共富体系 打造生态强村富民标志性成果的方案(2022-2025年)》和《平湖市坚持党建统领 高质量推进强村富民支持政策(2022-2025年)》,重点打造飞地抱团、众筹经营、农房盘活、土地股份、乡村劳务、产业联结、景区村庄、文明善治8个领域共富体,市财政预算配套资金6000万元。通过20条政策引导,我们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开展土地资源开发、农户闲置农房盘活、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以项目推动打造强村富民共富体。截至目前,全市共谋划共富体项目58个,已启动项目34个,2023年底村集体分红1496万元。我市支持村集体充分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探索以强村公司、社会资本引导村集体整合资源、抱团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等,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鼓励各村开展新“新乡邻”公寓建设,2023年有10个村打造“新乡邻”公寓,村集体累计收到房租约71万元。市级对创建成功的新乡邻精品区、示范区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补助。积极鼓励打造景区村庄共富体,统筹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对列入嘉兴市3A级景区村庄总数排名前10%、11-20%、21-30%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美丽乡村工作,为平湖美丽乡村提升迭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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