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4-06-18 16:27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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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恩锋、陆元杰、林士良、伊善先代表:

你们在市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订单农业推行机制,做强做大优势绿色蔬菜产业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经研究,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平湖市重视农业发展,出台了新一轮产业化政策,支持粮食、蔬菜、水产等产业生产,鼓励设施提升、产学研合作、新品种研发。培育了一批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如浙江绿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以设施农业示范园、蓝城三菱蔬菜工厂等。平湖市入选浙江省创意农业试点县,芦笋茄果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入选第三批嘉兴市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平湖市经开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入选首批省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名单。

但是,诚如建议中所说,目前我市订单农业发展仍存在宣传推广渠道窄、体量小、上下游企业衔接不顺畅等短板与不足,下一阶段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你们提出的“完善订单农业机制体制”建议

一是大力推广“共富大棚”机制。通过优化设施蔬菜产业空间布局和品种结构,叠加科技服务、人才培养、政策保障,探索形成一套多元化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模式。由村集体与运营公司合作,负责共富大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种植生产;运营公司组织产销对接,实施订单农业。将推动平湖蔬菜产业特色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通过该模式复制推广,带动平湖芦笋、草莓、小番茄等特色产业发展。

二是重点培育“土特产”。出台《加强“一镇一品”建设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计划通过2年的时间,挖掘乡土资源,各镇街道充分依托当地产业发展比较优势,突出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发展模式,做强小茄子、设施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形成具有平湖辨识度的乡村“土特产”矩阵。以粮食、蔬菜、水产为重点,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建成全产业链,为订单农业发展打好产业基础。

2你们提出的“加大订单农业数量、品种及种植面积”建议

一是加强绿色蔬菜种植指导。2024年计划完成全市油菜面积12831亩、产量2150吨;蔬菜面积12万亩,产量23万吨。每旬、每月排摸全市蔬菜种植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加强各镇街道沟通协调。组织蔬菜产品参加省里的擂台赛、评比活动。召开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现场观摩培训会。

二是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工程,以发展设施蔬菜为重点,加强采后商品化处理,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营销网络体系,加强产品宣传推介。计划到2025年,重点建成现代设施园艺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平湖AIoT智慧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区、平湖市新仓镇蔬菜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等项目,带动周边设施蔬菜基地提升改造生产设施,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形成一批对我市特色绿色蔬菜产业推动力度大的企业。

3.你们提出的“出台激励政策支持订单农业模式”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继续执行产业化政策,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平湖生鲜农产品的贷款,享受1.5%的财政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农产品加工、营销主体和农业生产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实施订单农业、采购平湖生鲜农产品的,采购金额每超过10万元给予2000元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计划制定出台共富大棚运营补助政策,运营公司实施订单农业、采购平湖生鲜农产品的,采购金额每超过10万元给予2000元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招聘的专职人员可按照乡村振兴人才政策给予支持。

二是打响品牌效应。加强金平湖品牌建设。对获得“金平湖”品牌授权产品(已授权的通过复审),一次性补助2万元,授权系列产品的,第二个起减半补助;被授予“金平湖”品牌示范基地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鼓励农产品线上销售。通过线上平台销售平湖特色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对年销售额10万元以上的按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特色产业农合联实体化运作,开展“金平湖”农产品经营业务活动,与会员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认定(含已认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产业农合联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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