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4-2320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发文字号:
- 平农〔2024〕70-11号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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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珠英、顾慧、朱雅玲、俞军代表: 你们在市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平湖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办理。经研究,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方向,以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和农业综合效益为核心,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乡村产业体系,出台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鼓励设施提升、产学研合作、新品种研发等。平湖市入选浙江省创意农业试点县,芦笋茄果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入选第三批嘉兴市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平湖市经开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入选首批省级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名单。下一阶段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你们提出的“强化融资手段机制”建议 一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发挥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作用,计划到2026年末覆盖面达90%以上。引导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领域,健全完善基层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满足现代农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 二是创新涉农金融产品。聚焦农业产业特点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精准评估农业主体信用状况,持续扩大特色金融产品的产业覆盖面。深化政银担合作,推进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通过“简手续、降门槛、免抵押、低费率”等服务举措,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进乡村、进基层。 三是优化金融协同服务模式。健全政银担保一体化金融服务机制,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探索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的有效途径,发展以生产经营数据为信用资源的免担保信贷服务,深化生产经营、商贸流通与信贷、担保、保险服务的协同机制。2023年平湖市成为全省首批3个省农担直属分支机构试点建设地区之一,继续深入开展政银担业务,精准优化贷款主体,实现2024年度政银担在保余额1.2亿元目标任务。 2.你们提出的“强化研发投入补助”建议 一是加强科研保障。一是强化科技创新服务。大力支持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合作社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加快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和人才培养,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水平。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发挥“团队专家—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农户”的农技推广模式作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推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速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进度,形成设施农业人才发展的虹吸效益,广泛吸纳优质农业创新创业项目,推介引育优质农业成果来平创新创业。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修订完善《平湖市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意见(2023-2025年)》(平政发〔2023〕29号),鼓励主体与科研院所开展项目合作。与高校或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达到预期目标任务的,给予合作项目资金补助。2023年,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稻研究所、浙江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开展院地合作项目4项,实施农业丰收、金桥工程、农业科技等项目34项。今年计划开展院地合作项目5项。 3.你们提出的“强化服务配套建设”建议 一是精做优乡村“土特产”。平湖西瓜、芦笋、糟蛋、双孢菇入选省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2024年出台了《加强“一镇一品”建设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各镇街道依托当地产业发展优势,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发展模式,做强特色农产品产业,形成具有平湖辨识度的乡村“土特产”矩阵。以粮食、蔬菜、水产为重点,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建成全产业链,为订单农业发展打好产业基础。 二是建设人才队伍。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政策,从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领军团队、农业高层次人才引育、高标准农创园、农创基地建设、“双创”金融服务等10个方面,加强“新农人”“农创客”和“农小二”培养。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从涉农部门、高校、校地研究院选派个人特派员,到基层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到2027年,全市建成科技小院2家、各类农创平台10个、农创客示范基地30个。 三是鼓励农产品线上销售。我市依托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引导各类电商企业、直播平台与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主体等深化合作。2023年全市农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达7.29亿元。今年,将继续聚焦直销、直播等新业态,以年度关注量增长10万为目标,推进共享直播常态化,壮大农产品销售能力。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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