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07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4-06-24 16:06
  •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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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连中、徐明飞、王邱平、倪美群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4050”政策文件滞后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加强文件发布管理”建议。

“4050”政策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该政策平湖市未单独发文,每次都随新的就业政策的变动而变动,现行政策为《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19〕142号)。

我市根据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灵活就业登记--补贴申请”的流程办理。2024年3月,我市出台《关于印发平湖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再次明确补贴申领发放须依法依规办理,并前往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政策宣传与指导,提高政策知晓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高度关注重点群体就业及各项补贴申领工作,赴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集中宣讲。同时,将对申请该项人员2023年度的灵活就业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核实申请对象在2023年度灵活就业的内容,包括就业形式、就业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等情况,严格依法依规按流程办理,让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人力社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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