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4-06-24 16:14
  •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 浏览次数:

袁雅萍、夏洁弘、周建、陈伟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应对企业留人难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市人力社保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你们提出的“规划新建职工公寓为企业一线员工提供安居住所”的建议。

产业工人是城市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市高度重视产业工人的住房困难,积极响应产业工人安居需求,通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努力促进产业工人安居宜居。在住房供给方面,当湖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埭镇和独山港镇等主城区、主平台共7个人才公寓项目陆续开工,共投入21.51亿元,总建筑面积32.15万平方米,公寓房套数4343套,建成后全市公寓保有量将达到近万套,将有效减缓产业工人的住房困难。此外,以世博汇商业大厦107套公寓房为试点,拟由国有企业向建设主体租用并运营管理,探索社会房源补充住房供给的新模式,进一步扩充公寓数量。在入住渠道方面,符合人才公寓入住要求的产业工人,可在“才易居”数字化平台一站通查全市公寓租住信息,线上看房、选房、申请入住,并按照政策享受600元-20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减轻租房经济压力。企业可根据自身产业工人数量、居住需求,向所在平台租赁公寓房,为员工提供集中、舒适、安全的住所。

2.你们提出的“改造空置的厂房建立职工集体宿舍楼”的建议。

经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对接,《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22〕25 号)中明确了市场主体改造建设职工公寓的政策:“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以及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 A、B类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确保安全、满足职工居住需求、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新建、拆除重建、扩建等方式,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我们将积极推动各镇街道排摸企业空置厂房存量、改造职工公寓意愿,鼓励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市场主体为职工打造安心住所。此外,我们也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收购住宅、商住楼改建职工公寓,做精做优服务,形成规模和品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3.你们提出的“对职工公寓的建设和改造进行适应性考量,规划集体宿舍、夫妻公寓”的建议。

目前,全市各平台新建公寓,针对各群体实际需求,设置了科学性、合理化的户型,意向租用人可根据自身住房需求、经济情况进行选择。例如:钟溪汇国际人才公寓共有公寓房850套,三种主力公寓产品、6个户型品类,既有适合单身青年独居的单间,也有满足家庭式入住或合租需求的套房;蓝领人才公寓作为一线技能工人的保障性住房,一期共816套已全部竣工,二期854套正在推进建设中。综合考虑该人群的工资水平、居住需求,设计了四人房、夫妻房等多种户型,既能减轻住房压力、又能便于企业管理。此外,我们进一步完善公寓周边商业、医疗、教育等功能配套,建设共享厨房、书吧、茶室、健身房等基础设施,努力打造多元化、全方位的宜居型居住社区,让更多产业工人舒心生活、安心工作。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人力社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