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73-6/2024-2323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139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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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东、周卫忠、施吉平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平湖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中建筑节能实施意见的建议 》已由市政府交由建设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你们提出的“建设主管部门紧扣‘专项规划’的时间及目标值,制订详实的项目落地措施,必须做到切实可行,行之有效。”我局综合运用“嘉兴市建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联合落实新趋势下的绿建审批管理工作,打通绿色建筑节能评审-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管流程。自2023年12月1日《平湖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出台实施以来,已依据规划要求,提质增效完成13个项目的绿建节能评审工作,涉及绿色建筑面积75.5万平方米。 2.你们提出的“加强贯彻宣传力度,除强制规定外,引导项目主动申报绿建高星级及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细化政府补贴奖励措施,可借鉴上海的做法。”一是保证新规划宣贯到位。第一时间组织全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主要施工企业召开《平湖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暨建筑工业化宣贯会议。要求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建筑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保证新项目提早筹划。截至2024年5月,与教育、卫健、建投等部门积极接洽宣传,对初步设计阶段的新建学校、医院、安置房等项目,加强绿色建筑政策引导,培育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2023年12月以来,我市新完成评审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7个,占新建绿色建筑比例53.8%。 3.你们提出的“进一步对行业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为全面铺开‘专项规划’实施提供专业保障,有效推动节能建筑高质量落地。”自2022年至今,我局已开展一系列建筑领域安全生产讲座,涉及项目负责人、安管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督促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同时结合“开工第一课”集中交底会,动态宣传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政策。截至2024年5月,已组织绿色建筑行业专业人员培训14场(次),共服务培训行业人员960人次。 4.你们提出的“研究制订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措施,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准入使用绿色建材,提高城乡新建建筑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目前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尚未颁布,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绿建节能、超低能耗政策尚在酝酿,我局已组织政策调研小组,研究学习《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行动计划(2023—2025)》(沪建建材〔2023〕508号)等周边城市已发布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充分考虑平湖气候条件与北方严寒地区的差别,充分研究差异化技术路径和指标。同时深入绿色建材生产企业,调研目前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加强政策学习的同时把控落地产品技术细节。对有条件的政府项目,提前接入,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措施,提升绿建节能水平,打造人居环境新体验。 5.你们提出的“实行全过程有效监管,质监部门加强对节能建材主要部品的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的质量检验和环节管控,应用大数据进行追溯,形成闭环管理,项目验收重现场检测,不能搞形式走过场。”2021年以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绿色建筑相关内控流程的操作办法(试行)》《平湖市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办法(试行)》等文件,是嘉兴市首个推出装配式全过程建筑管理办法的县级市。我局不断强化对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监管,2022年4月,平湖开出嘉兴首张不按装配式设计方案施工的行政处罚,处以罚金407.79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已发布的各项政策办法,落实全程闭环监管。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我市绿色建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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