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4-06-25 15:07
  •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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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雅玲、丁磊、陈强、杨天昊、李龙、宋珠英、 陈园、丁浩军、华国秀、姜毓、黄国元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建设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现代社区建设,将大物业管理与强社惠民集成改革有机融合,促物业服务提质扩面,从深化红色物业到三方协同共治,不断完善物业服务体系,促物业服务规范发展。

1.你们提出的“建立健全大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协调机制”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2014年,我市成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2019年调整为“红色物业”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等14个部门及镇街道分管领导组成,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总结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职能交叉管理中的盲点。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大物业管理机制落实,积极鼓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与镇街道、社区合作,以镇街道或社区为单位,推广镇街道全域管理和社区大物业管理模式。推动市级国企城投集团、交投集团、新埭镇分别与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合作成立城市运营公司3家。

2.你们提出的“逐步引导大物业实现集成服务”。我局通过社区大物业管理结合强社惠民改革的模式,充分拓展经营渠道,以强社公司为主体,鼓励强社公司、镇属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或与第三方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合资合作,开展社区大物业管理和社区运营,将养老托育服务、公共停车管理、社区整体环卫保洁等事项列入服务内容,提升行业发展空间。目前已组建强社公司12家,涵盖22个社区,全市强社公司经营性收入超2221万元,落地大物业管理项目10个。

3.你们提出的“强化资金保障,监督考核优化管理服务”和“加强监管,健全物业企业考核评价体系”。今年,继续采取强社公司经营或与第三方专业物业企业合作的方式,统筹开展零星住宅管理、社区公共保洁、停车管理、资产运营等管理服务,通过拓宽服务渠道来增加企业营收,更好优化管理服务。另在企业考核评价监管方面,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已纳入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2023年我市有3家企业获得AAA级,1家AA级,4家A级。同时完善修订《平湖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督考核办法》,将今年重点推进的公共收益整治、电动自行车停车整治等多项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列入企业考核细则,且充分运用物业服务行业监督考核结果,将此项作为企业和项目评优评先、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前期物业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4.你们提出的“强化宣传教育”。自2014年开始,我局已连续10年开展“物业服务宣传月”活动,每年选取多个小区重点宣传《民法典》《嘉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老旧住宅小区紧急维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惠民政策,今年已完成10个住宅小区内宣传。另依托红色物业党群服务中心,创新开办先锋训练营,将党建工作、党史教育、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物业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纳入培训范围。自开展以来,已完成业委会、项目经理、绿化养护等专业知识培训7期30节课程,共计1300余人次参加,举办现场演练11次,参与人数930人次。

5.你们提出的“强化执法能力”。《嘉兴市涉及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清单》文件中明确了处罚事项、内容、依据及执法主体。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服务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巡查,做好记录,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事项,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明确执法工作责任清单,协同推进执法进小区工作。

6.你们提出的“健全缴费机制,化解缴费率低的难题”。我市制定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中,引入分级分档制度和企业与业主双向选择机制,推行物业服务“菜单式”管理,即将物业服务分成5大模块,每个模块由高到低分成5个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一个服务价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小区业主根据服务菜单进行监督,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权益。菜单式服务内容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附件。下一步,将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费开展评估,真正了解业主需求的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费是否对等,让业主进一步了解质价相符的概念,从而保障双方权益。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经办人:江惜雁     联系电话:0573-85631996)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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