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73-6/2024-2323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发文字号:
- 平建函〔2024〕72号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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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园峰 、释常林、王晓燕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村内商住小区现代化管理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建设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你们提出的“理清村社管理边界,画好责任田”。我市现有专业物业服务的商品房小区210个(含在建14个),其中在村里的6个,涉及4个村,分布在曹桥街道、广陈镇、独山港镇和林埭镇。在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中,建立市级、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体系,组建相应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对物业管理的监管能力建设。打造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体系,聚焦共建美好家园,大力推进三方协同共治专项行动,对于行政村内商住小区要求村社区履行相应职责,确定村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定位,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作为物业监管人员。制定“红色物业”议事机制,每月25日由村社区党组织召集业委会、物业企业、业主代表、小区党员代表等,由多部门联动协调、处理物业问题,避免了行政村内商住小区由于职责不清、协调不畅而影响管理。 2.你们提出的“行政村主动作为,由外向内融合”。通过开展强社惠民集成改革助力行政村内商住小区盘活各类资源,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一是筑牢村社区资产基础,盘活各类资源。我市制定实施《平湖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平政办发〔2023〕44 号),对村社区服务用房配建标准、产权登记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填补了上位法空白。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村社区用房产权登记证23套,总面积9061.66平方米。二是推动村社联动。鼓励村集体经济与村社区经济相推进“强社惠民”项目建设,建立市、镇街道融合,“强社”经济和强村经济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如钟埭强社公司的家宴中心项目为5村联建项目,由“强社”公司运营,开始营业以来已实现营收 11 万元。 3.你们提出的“体制机制上加强探索,提升管理能力”。一是开展制度化培训。建立镇街道、村社区业主委员会培训体系,市级层面对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相关培训,再由各镇街道、村社区对业委会开展培训工作。规范业委会管理,指导业委会成员明晰权责、履行相关职责。在培训中结合实际案例,直击业委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业委会成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问题。二是加强物业行业培训制度。结合红色物业先锋训练营,我市每年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开展行业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先锋训练营9期,累计培训1014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的规范化培训。三是打造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在“红色物业”议事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党建引领村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推行“红色物业”议事机制,共同商议解决居民反映集中的问题。每月由村社区党组织召集业委会、物业企业、业主代表、小区党员代表等协商处理问题,充分发挥乡镇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4.你们提出的“配套服务不断深化,增加现代化管理”。我市继续深化强社惠民集成改革,以强社公司或强村公司为主体,与第三方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展村社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市政维修、公共停车管理、零星小区管理和资产运营等综合服务。实施“市政+物业+服务”的未来社区综合运营模式,打造一批未来社区一体化运营和村社区大物业管理样板。今年将开展乡村大物业建设和乡村大物业管理试点探索,全市建立一个以上乡村大物业试点,推进大物业管理向乡村不断发展,推动农村社区物业服务提质,推进乡村公共服务综合性发展。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经办人:许诺 联系电话:0573-85631837)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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