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6-04 17:54
  • 信息来源: 市府办(外事办、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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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平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部署要求,更好促进消费、拉动投资、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大幅提高全市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1.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重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加强高精度机器人、AGV、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软硬件集成,引导企业加快向数字化3.0推进。深挖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示范标杆,在服装、箱包、五金、印刷等行业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智能工厂、未来工厂、5G工厂建设。坚持链主企业引领、服务机构支撑、SaaS云平台服务,积极开展“N+X”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复制推广,实现数字化1.0至2.0的提升。到2027年全市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2.0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市级以上绿色工厂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经信局)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以装备“换芯”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及水平。加快行业龙头企业重大技改项目推进,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各类项目计划。分行业召开技改现场推进会,共性设备推介会等活动,提高存量优质企业“比学赶超”意识。引导重点企业开发行业共性设备,支持津上精密机床、尼得科冲压、华特数控等企业开发汽车金属零部件、电子信息等行业适用装备,鼓励申报首台套产品,并在技改奖励政策中予以倾斜。每年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150个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累计提高10个百分点。(经信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发改局、经信局)对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化改造诊断开展“回头看”,深入推进高耗高碳企业绿色化改造诊断。重点聚焦造纸、化工、装备等重点行业,引导企业对标能效标杆、碳效标杆,积极运用节能降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开展绿色化改造,持续提升能源利用集约节约水平,实现低碳发展。依法依规推进淘汰类产能及早淘汰。不再审批新增平板玻璃产能项目,严控造纸、化纤等新增产能项目审批。(经信局、发改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2兆瓦以上,在运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60%,淘汰热电联产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锅炉机组1台、锅炉10台,全面淘汰S7、S8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更新Y系列电机和S9型变压器250台套。持续推动单机装机容量小于0.2万千瓦以下的风电机组以大代小,推动投产超过10年以上的天然气输配管道工业控制系统及设备的升级改造。(发改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加强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推动锅炉、工业炉窑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老旧及运行不稳定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淘汰更新,到2027年新建或替换自动监测设备50台、完成治理设施升级改造22台。推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加强工业园区监管能力设施改造提升,加快嘉兴市平湖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全市实验室老旧大型仪器、空气自动站和水质自动站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等仪器设备更新。推进化工园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25年完成2个化工园区配套废水管网建设,2026年完成市域污水安全运行调节池建设。(生态环境分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推进交付使用15年以上或群众有强烈更新需求的,且经电梯安全评估需要更新、升级或大修的,群众有强烈更新需求的电梯,到2027年,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40台,建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8台。(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7.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到2027完成改造新建公共供水管网256公里、加装替换智能水表11.5万个,改造62个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改造新建生活污水管网101公里、城镇燃气管网45公里以上、天然气门站1座、LNG气化站1座、启动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加快完善城市地下管网、区域内污水零直排建设、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万平方米,完成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更新改造60台。(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中心)

8.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加大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化力度,到2027年,累计更新电动公交车不少于20辆,全市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98%以上;到2027年,全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少于380辆,全市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以上。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持续推进锂电池动力水上客运游船的推广应用,加快氢能船舶技术性、安全性、可行性研究。(交通运输局)

9.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到 2027年,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累计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200辆以上,累计淘汰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内河货船4艘。(交通运输局)

10.减船退捕渔船更新行动。深入实施海洋木质捕捞渔船减船退捕(转产)行动,深化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到2024年报废船龄20年以上等“病老危”海洋渔船2艘,2025年完成示范引领船建设5艘,2027年完成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农业农村局)

11.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重点加大10年以上农业机械装备的报废更新力度,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或配置国Ⅱ标准及以下柴油动力的各类农业机械80台套以上。重点支持精量播种、精准施药、水肥一体化、农业机器人及无人驾驶系统等生态环保、高效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的推广应用。2024年新购置各类农机装备300台套以上,到2027年,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农业农村局)

12.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条件配备标准,加快改善教育实训场所办学条件,改造提升和更新添置一批专业教学设施设备,到2027年,完成实训工位8个。实施普通高中理化生地技实验室和义务教育学段科学实验室迭代升级,以及基础教育跨学科综合学习空间打造,到2027年,完成迭代升级中小学实验室(新型教学空间)15个。因地制宜实施“午休躺睡”关爱行动,采取“一校一策”方式,按需配备可坐可躺的午休桌椅、午休床或午休垫等,用心呵护学生的优质午睡,到2027年,配备午休装备5000套。推进教育领域综合办公类信创终端有序替换,到2027年,完成教育系统综合类办公信创替代50%以上。(教育局)

13.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推进文旅体场馆和旅游景区等游乐设施、服务导游设施、休闲游憩设备更新,提升场馆、旅游景区能级,提高市民和游客体验感。推进智慧文旅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数字化等技术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以科技手段提升场馆、旅游景区体验感,培育智慧旅游休闲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到2027年,完成观光车船、导览设备、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电子设备、全民健身设备等文化旅游体育设施设备更新投资6000万元以上。(文旅体局)

14.开展医疗装备更新。加快老旧和高故障设备更新,优先更新升级CT、MRI、彩超和实验室检测等检查诊断设备,提升服务效率。重点加大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设备、胸腹腔镜、远程诊疗等医疗设备的迭代升级,不断提升诊疗效果。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应配尽配”,支持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远程医疗发展。到2027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配置达标率达100%。(卫生健康局)

15.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工程,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工程(二期)项目投入使用;2026年,钟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投入使用;推进市一院三期工程、市一院医共体广陈分院新建工程建设。合理规划患者、医护人员和物资的交通组织流线,优化标准层医患分区的平面设计。启动对当湖中心医院、林埭镇卫生院徐埭分院老旧住院建筑的技术评估和改造工作。(卫生健康局)

16.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推进视频智能化改造升级,到2027年,新增公共视频1000路、更新改造3000路。推动视频智能化100%,新增视频结构化数据存储800T,公共视频及智安街道全覆盖。助推治安防控重点单位智安系列工程和交通智慧项目迭代升级。(公安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销量达1万辆,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承接省、市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溢出效应,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展示展销、汽车下乡等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经销商推出汽车以旧换新配套优惠活动,持续营造汽车消费浓厚氛围。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适当提高新能源汽车购车政策补贴,鼓励汽车企业推出购置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提高新能源汽车节能型汽车销售占比。扩大汽车产业集聚效应,用好本地汽车产业链资源,畅通汽车生产、销售端对接,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本地制造汽车团购活动,提升全市汽车产业影响力。(商务局、经信局、各镇街道)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单位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鼓励回收单位在成本范围内提高回收价格,让利于民;鼓励外卖服务平台、快递物流企业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积极组织员工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加强对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回收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推进电动自行车废旧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引导废旧锂离子电池规范回收。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邮政管理局)

3.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消费券等促销活动,对旧家电回收低价扩大使用范围,鼓励实现一种家电可全品类抵扣。鼓励家电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加强合作,开展好家电活动联合宣传推广,全年组织开展家电家居展销会、进社区、下乡活动不少于3次。联合电商协会,鼓励抖音、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展绿色智能家电线上促销活动,做好活动推广宣传。依托京东平台“平湖馆”,鼓励家电生产企业“线上触网”,扩大本地家电企业销售渠道。引导推动绿色家电、智能家电扩大市场占有率,适当对购买绿色家电、智能家电予以政策补贴,增强消费者购物意愿。(商务局、财政局、各镇街道)

4.推动家装家居消费品换新。依托全国消费促进年、“浙里来消费”等平台契机,组织开展家居消费促进季、家纺消费节、家装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展会平台,鼓励企业参与展示家居产品,扩大全市优质家居产品影响力。(商务局)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引导企业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满足多元化的消费需求。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活动,引导家居家装企业提高家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加大优惠力度,支持居民更换或者新购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到2027年,新开工装配化装修项目不少于8个。(建设局、经信局、民政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累计建成市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1个,镇街道分拣中心8个,固定回收站点全覆盖。

1.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化网络布局,加快形成市级分拣中心、区域分拣中心、固定回收站点和流动回收相结合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运营网络。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城镇回收站(网点)覆盖率达到100%。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加快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推动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拓展标准化的家电回收服务体系,鼓励开展上门回收,便利居民生活。加大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通过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引导相关企业进行设备更新,产线优化,提升资源再利用效率。2027年前培育1-2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商务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

2.推动二手车流通交易。积极探索二手车出口模式,鼓励神汽嘟嘟等有条件的企业加快推动二手车出口业务进程,充分利用各类贸易促进平台,着力建设二手车出口平台,扩大我市二手车销售市场,助力企业拓宽海外市场渠道。鼓励增加二手车的估值、降低贷款利率和首付要求,实施购置税优惠等措施,降低消费者的实际购车成本额,激发消费者购车意愿。持续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票”,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优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管理,简化二手车登记手续和环节,鼓励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商务局、税务局、公安局)

3.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聚焦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等领域,优化低附加值废弃物加工利用技术,促进各类再生资源的全面回收利用,积极推广建设“海洋云仓(蓝色循环)”海洋污染物数字化治理应用。(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保分局、科技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制定市级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20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8个以上、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12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50家以上、绿色产品或双碳认证企业4家以上。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支持企业(机构)参与制定“两化”改造标准,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参与研制绿色石化、纺织服装、箱包等重点行业碳排放、碳足迹核算标准,实施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产品碳足迹评价等有关标准,推动低碳转型发展。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统筹优化节能降耗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强化能耗、排放先进标准的实施应用。(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加快家电产品标准更新,积极参与制修订家电产品质量安全等国家标准,制定实施整体淋浴房等“浙江制造”标准,打造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鼓励参与制修订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国家标准,促进技术与标准融合迭代。实施应用绿色直播间规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等相关标准,培育和选树一批要素齐全、服务完备、产业融合、业态丰富的“绿色直播基地”,激发消费新潜能。(市场监管局、经信局、商务局)

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强绿色设计和评价标准建设,实施废旧产品回收流通交易标准,引导产品设计和制造,充分考虑材料的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标准实施应用。(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

4.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鼓励有关协(学)会、商会等制定实施亟需、实用的管理类、技术类团体标准,快速满足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争当标准“领跑者”。对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实施技术解读、宣贯培训,促进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管理和服务。开展企业执行标准监督检查和抽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标准、不公开标准、低于强制性标准指标要求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级层面建立由市发改局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细化配套举措并推进实施。完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平台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交流政策信息、市场动态和行业诉求,提高各领域配套举措落地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平稳性。坚持市镇村三级联动,强化属地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顺畅进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改局、宣传部、财政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二)深化政企协同。各领域牵头单位加强精准供需对接,动态更新供给清单和需求清单,鼓励生产企业、平台企业、商贸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联合研发、共同营销等合作。定期举办各类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优质耐用消费品快速便捷进入本地市场,同时鼓励市场主体以“便捷和实惠”为导向,开展形式丰富的促销活动。开展公开征集和产品评选等活动,遴选一批本地优质产品,大力宣传推广。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更多“成套化、一站式”服务品牌,提升消费服务水平。(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三)完善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积极争取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等。积极争取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渔船报废更新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四)强化创新支撑。重点支持基础条件好、带动性强、核心技术先进的创新强企建设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打造一批企业科技创新引擎。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共建研发中心。支持企业以提升企业产品和工艺水平为出发点,围绕企业技术难题,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学研合作,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每年实现省“尖兵”“领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立项1项以上,每年发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50个以上。(科技局、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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