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社〔2024〕4号--关于下达2022-2023年度村社区老年人协会“银龄互助”项目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7-02 16:27
  • 信息来源: 新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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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4〕134号)精神和各镇(街道)村社区老年人协会2022-2023年度“银龄互助”项目开展情况,经市卫生健康局核准,现将2022-2023年度 “银龄互助”项目市财政补助资金460000元下达你镇(街道),相应增加你镇(街道)2024年度 “2081006养老服务”一般公共预算指标,调减2024年度资金待分配户-社保科“转移支付-卫健局-养老服务补助经费(2081006养老服务)” 一般公共预算指标。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年度“银龄互助”项目市财政补助资金下达表

2.平湖市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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