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2024)89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平湖市农业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08-06 14:31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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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平政发〔2023〕29号)、《关于印发平湖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农〔2021〕149号)等要求,我们对农业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进行遴选、经专家评审后公示,确定将“设施种植平湖西瓜项目”等24个项目列入市2024年度农业立项项目,合计补助资金92.52万元,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待项目完成后根据建设情况予以下拨。项目建设内容验收以报送的正式方案为准。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内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具体工作措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加强资金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白条支付和大额现金结算。项目完成后,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情况,整理相关资料和档案。严格遵守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要求,避免出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充分发挥产业项目帮扶作用,通过吸纳就业、订单收购等方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各镇街道、相关业务科站要加强指导监管,做好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附件:2024年度平湖市农业项目建设计划表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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