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73-6/2024-2348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平湖市建设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发文字号:
- 平建〔2024〕55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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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平湖市经济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促进工作,有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根据《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嘉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制订《平湖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 附件:《平湖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0日 平湖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 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促进工作,有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根据《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嘉兴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针对目前正在装修且未完工或在政策执行期内开工装修的旧房(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国有土地上住宅、集体土地上农村住宅),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施工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阳台柜等物品和材料,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单个(单位)商品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附件1),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鼓励应用绿色建材家装产品。 施工中除上述物品和材料购置费外的人工、智能家居、水电管线、涂料等费用,不享受补贴。 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 二、补贴申领流程 (一)初步审查。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正在装修的申请人须补备案程序。 国有土地上住宅,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请人,需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装修备案”提出申请,经建设局确认后予以备案,审核通过的装修备案通知书在“浙里办”下载。申请人在装修备案通过后,向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 1.装修备案通知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在2022年1月1日前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的,还须提交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的证明材料); 4.平湖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2)。 村民(居民)委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实地核实,确认盖章后将材料归档编号(编号原则为镇街道-社区(村)-日期-次序,例:当湖街道-xx社区-20240910-0001),由各镇街道汇总后,将归档材料统一报至建设局215办公室。 集体土地上农村住宅,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请人,需向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平湖市农村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备案表》(附件3):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不动产权证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在2022年1月1日前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的,还须提交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的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上农村住宅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可由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房屋竣工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的证明材料); 3.平湖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附件2); 4.平湖市农村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备案表(附件3)。 村民(居民)委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实地核实,确认盖章后将材料归档编号(编号原则为镇街道-村委会-日期-次序,例:当湖街道-XX村委会-20240910-0001),由各镇街道汇总后,将归档材料统一报至建设局215办公室。 (二)集中抽签。为确保购置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平公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采取公证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资格,并将中签结果公示3天。首轮摇号时间以公告为准。后续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再行摇号,直至资金归零。 (三)中签复查。中签申请人需及时购置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在中签结果公示结束后15日内向建设局215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申领补贴承诺书(附件4); 2.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施工合同; 3.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发票应明确物品数量与单价,开具时间应在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4.单元入户门牌号,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 申请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且本人提交申领材料,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审核拨付。建设局对补贴申领材料真实性、符合性以及是否重复享受政策等内容进行审核,并按20%比例进行实地查看并填写抽查表(附件5)。申领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建设局向产权人银行账号拨付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平湖市成立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工作协调组,建设局统筹指导并督促各镇街道加快推动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工作,具体由建管中心、房管中心、物管中心、村镇建设科、计财科负责,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初步审查以及资料汇总工作。 (二)严格绩效监督。按照属地原则,各镇街道应定期对消费者已申领补贴购置的物品和材料真实性及是否实际用于装修进行核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一经查实会同属地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予以收回补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镇街道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纸、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补贴相关信息,进村社、进企业、进商圈开展线下活动,强化政策解读,鼓励以此次消费补贴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四、附则 本细则政策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总金额以中央和省级补贴额度为准,用完即止,具体由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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