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9-18 11:05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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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现我局向社会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我局举报。我局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的方式包括:

一、电话:0573-85573035、0573-85018040;

二、信箱: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2号楼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14200。

举报材料一般包括举报人基本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的具体情形和理由,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内容。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我局将按照依法、公正、高效原则,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材料,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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