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0911455/2024-2350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抓实户外广告和招牌监管 “一件事”,提升安全治理能效 |
||
|
||
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监管“一件事”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一、及时部署,明确目标。制定《平湖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监管“一件事”工作方案》《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等,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破损锈蚀、遮挡门窗、未按规定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安全检测报告不合格、未及时修复或者拆除等情况,形成“主城区重点抓、各镇街道同步管、相关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协同监管,不留死角。依托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长效巡查机制。完善检查情况清单,利用网格化管理资源,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的广告设施和招牌设施进行定期巡查;联合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合计开展检查200余次。同时,每月开展“行走平湖”一线工作法,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管,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制办“两单一函”交由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形成多维度监管,有效推进户外广告和招牌监管“一件事”。 三、全面整治,直击隐患。积极探索协同处置机制,各镇街道中队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通过地毯式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设置条件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统一清理和规范,对各类破损、无主门头、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影响消防救援逃生等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依法拆除,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1月26日至今累计排查户外广告设施13967块次,招牌设施24470块次,其中拆除户外广告和招牌54块,更新3块,修复35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