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103/2024-234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平湖幸福民生
- 成文日期:
- 2024-09-05
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发布 |
||
|
||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点击查看《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明确了具体补贴政策,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居住生活环境。 一、适用对象 居住在平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 二、补贴原则 一是一户一改。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 二是先到先得。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全周期质量控制,根据实施改造申领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是改造为先。适老化改造首先解决老年人如厕洗澡、行走等方面安全,在此基础上提供其他类适老产品。 三、补贴标准 依据《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购置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方可补贴,委托第三方提出单件产品指导价。按单件购置成交价格核定补贴,成交价高出指导价部分不予补贴。 60—7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60%。每户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委托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实施改造。 补贴范围包括改造类物品和材料、其他类物品和材料。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的15%(最低1000元),没达到标准的不予补贴。 四、补贴申报流程 1.申请改造。改造前,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客户端,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地址及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证明)、申请承诺书。可由子女或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申请。经市民政局予以备案,依托“浙里康养”数字化应用生成申购优惠码(系统正在测试,待正式上线)。 2.上传材料。老年人家庭在改造完成后,向民政部门申领补贴,通过申购优惠码上传以下材料:改造合同、购置物品材料清单及发票、支付凭证、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等。改造企业需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商户端,扫申购优惠码上传房屋适老化改造前照片及定位、改造的主要物品和材料照片、适老化改造后照片及定位。每户老年人家庭只能申领补贴一次。 3.审核拨付。定期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市民政局与市建设局在补贴发放前应对房屋数据进行比对,确保同一房屋不重复享受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