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1-10 14:39
  • 信息来源: 平湖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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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坚决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工作信息,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医保政务公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积极推进医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通过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工作信息46条,公示公告73条,计划总结2条,财政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核,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压实信息发布各环节责任,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网站建设管理,按要求及时做好门户网站对应栏目的更新维护,继续优化栏目设置,争取平台建设更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途径、程序和审核等环节的监管,提高发布内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对医保信息的需求和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认真分析,主要存在以下方面不足:一是具体经办人员为兼职人员,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其他业务繁忙,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发布的信息内容目录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

借鉴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增加信息发布内容,丰富信息发布的形式,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发出收费通知0件,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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