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1-13 10:45
  • 信息来源: 平湖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平湖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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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政务服务管理办始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核心依据,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视为关键任务予以扎实推进。全年共通过各渠道发布政府信息240余条。截至2024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办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各类公开的信息提出具体的规范性要求;在信息发布流程上,采取了严格的审核与签发机制。信息将由办公室专人进行统一整理与编排,以确保信息的条理清晰、表述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并维护对应栏目的内容,以保障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到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通过“平服数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我们运用一图读懂、视频指南、数字图表等生动直观的形式,以更加贴近民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对外发布的内容实施层层把关,确保每一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有效避免了信息的误传和误导。在日常运营维护方面,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持续加强涉密意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本办于政务公开工作领域虽已斩获若干突破,然与既定目标及公众期盼相较,仍存一定差距亟待弥合。一是公开意识仍有待进一步夯实强化,现阶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尚未能精准对接公众日益多元、深入的信息诉求,二者之间依旧横亘着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不足,存在欠缺,整体发布数量相对偏少,难以全方位、多层次地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课程,让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主动公开信息的必要性,切实增强公开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个人及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与标准,以此督促全员提升公开意识。三是拓宽与深化信息公开面,对本办所涉及的各类政务信息进行细致分类、整合,制定详细且完备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涵盖政策文件、办事流程、工作动态、财政资金使用等各个方面,消除信息盲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政务服务管理办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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