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气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1-13 15:07
  • 信息来源: 平湖市气象局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聚焦“民生焦点”,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以严谨积极的态度,强化基础信息公开。在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机构信息、规划计划、人事、财政等政务信息36条。同时气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推送信息1800条,发布专题气象服务公开信息数为246条。二是聚焦“社会热点”,强化回应关切。多渠道动态更新群众关注的短长期天气预报、春运、梅雨、台风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等信息,年内71次接受媒体采访,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气象热点话题。三是聚焦“政策核心”,强化政策解读。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普日等契机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对气象领域相关政策进行解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未涉及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发生针对市气象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强化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坚持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平湖气象”微信号公众号、“平湖气象”微博号以及影视节目、短信等传播渠道,联合“平湖发布”等融媒体平台,全社会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多载体多途径公开办事程序、执法依据等,打造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平台,提高气象服务的通俗性、实用性和服务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明确工作职责,深化公开内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畅通电话、微博、网站等公开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社会评议。2024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的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差距。三是政务公开与群众的互动性不够,回应公众关切的渠道不多。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发掘更多与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提高主动公开的实用性和广泛性。二是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努力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三是增加回应关切方式,及时做好社会关切的气象热点问题的回应,提高信息公开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市气象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湖市气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