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1-14 20:06
  • 信息来源: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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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予以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5条,编发《平湖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信息24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条,规范性文件政策文字解读和图解共42件,定期发布2024年民生实事整体进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0件,2023年度结转1件,共计21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7件,其他处理4件,结转至下年度3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筛选、纠错与审核。同时,日常开展网站页面巡检,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重要信息发布时间准确、排版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深化门户网站建设,新设“两新”专题,完善“共同富裕”“助企纾困”“让老年人暖心省心”等专题。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1+N”政务新媒体矩阵,坚持群众需求引领、互联互融宣传、创新方式互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计分细则,对各有关部门、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的激励与监督。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网站用户体验问卷”,开展政府网站内容设置和服务体验调研。2024年度,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8

18

3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2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6

2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平湖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公开及时性仍需提高、重点领域的公开深度仍需延伸、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对于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工作总结并对症下药,形成“自完善”机制,同时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政务公开及时、准确;二是优化栏目建设,深化重点领域的公开内容,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水平,注重与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对接,完善各部门间的协办和会商机制,紧盯办理时间、注重内容校核,确保依申请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我办未发出收费通知,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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