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1-16 11:34
  • 信息来源: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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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平湖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不断拓宽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和渠道,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发布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工作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呈现规范化、常态化的良好发展态势。2024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信息351条、公告公示118条,发布政策解读3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平湖市交通运输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在规定时限内均已办理完成。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制定《2024年平湖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及重要紧急敏感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

(四)平台建设情况。完善平湖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度报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等公开工作,做好相关工作制度和政策文件公开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畅行平湖”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载体,对信息发布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发布审核、技术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关于印发<2024年平湖市交通运输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公告类信息等及时公开,增强了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规定做好2024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压实责任担当。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对公开的信息,经领导签字留档后再行发布。2024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2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行政处罚本年处理决定数量大幅上升,原因是2024年起浙江省实施违法超限运输自助办,违法超限运输处理效率大幅提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解读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梳理、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对社会公众关切和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主动回应;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拓展解读形式、细化解读内容、丰富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文字、图解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平湖市交通运输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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