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1-17 18:19
  •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市国资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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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作用,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在网站发布信息100条。全年主办人大建议2件,协办59件;协办政协提案3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全年共发布意见征集3件。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全年未发布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14件。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切实防范失泄密风险隐患。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深化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常态化自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内容、运行情况,并做好信息发布前置审核。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保密审查工作质效,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梳理形成《网站栏目更新时效要求表》,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开、减税降费专栏、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每月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倒逼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产生责任追究的情况切实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全年分两个批次组织全市财政系统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宣传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够细化,如工作信息等内容有时存在未及时更新等情况;二是政务公开作用发挥还有提升空间,回应群众关切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财政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聚焦财政职能和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及政策解读等形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展示形式,将专业性强的术语解读为通俗易懂的语言,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办理机制。持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网等平台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动态栏目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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