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1-20 08:59
  • 信息来源: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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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2024年,市科技局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根据政府公开目录,通过“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包括工作信息、公告公示、法规文件、财政信息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浙江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同时,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办标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以及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利用“创新平湖”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加大对工作信息、政策法规、申报通知、财政资金等方面的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学习《条例》和上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具体牵头科室,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每季度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回头看。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对具体规范的认知有所欠缺,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尽可能完善每一模块的相应公开内容。同时加强与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合作,发挥微信公众号功能,采用多种形式适时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抓好培训教育。深入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工作分工,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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