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10-10 16:35
  • 信息来源: 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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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埭智算平台建设项目—110kV 新建输电线路工程

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新埭镇

平湖市新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在平成变、润泽变、泽悦变之间建设2回110kV连接线路,并在平成220kV变电站内建设2个出线间隔。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影响为电磁辐射和噪声,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

施工期: 1)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2)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3)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禁止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可能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输电线路禁止夜间施工。(5)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运行期:1)平成 220kV 变电站将电气设备合理布局,采用了户内布置,本期扩建工程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2)部分输电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架空线路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的高度架设,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①当 110kV 架空线路经过 “耕养区”时,四回路段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不小于 13.5m;双回路段导线的最 低 对 地 高 度 不 小 于10.5m。②当110kV架空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四回路段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不小于18m;双回路段导线的最低 对 地 高 度 不 小 于11.5m。(3)架空线路沿线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2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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