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 2025-02-21 14:00
  •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国动办、市人防办)
  • 浏览次数:
  • 查看原文 查看图解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3.《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4.《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

三、起草过程

202310月由市发改局开始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内容的调研论证,形成初稿。

2023111日书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召开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形成一致意见。

2023年112-1110日,通过平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31123日,提请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发改局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

四、主要内容

共分总则、项目备案和并网服务、项目建设管理运营与安全管理计量与结算、附则个部分。

1.总则。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以及运营模式

2.项目备案和并网服务。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市发改局负责企业项目备案,供电企业负责光伏项目报装申请及并网服务明确项目备案和并网服务的具体规范操作流程

3.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光伏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标准以及依据的规范文件。

4.运营与安全管理。明确光伏项目投资和建设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应遵循的职责。

5.计量与结算。明确公共电网和用户侧光伏项目的配套工程的投资建设主体。明确由供电公司负责光伏项目的计量和结算工作。

6.附则。明确办法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文件适用对象为平湖市范围内的光伏项目

六、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31124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1月1日,有效期3年

七、术语释义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并入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按照“全额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运营并具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发改局

联系电话:0573-8563050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