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兑付 2024 年度生猪增产保供市级奖励资金的公示
|
|||||
|
|||||
|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和小型屠宰点关停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37 号精神,由企业申报、属地政府初审,嘉兴市嘉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定(嘉诚专审[2025]第 007 号),现将拟兑付 2024 年度生猪增产保供奖励资金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2025 年 3 月 4 日 二、监督单位:平湖市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话:0573-85122531。 邮编:314200。 三、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职能科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 |
|||||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