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湖街道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制定背景:为规范和加强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规范处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当湖街道制定出台该《办法》,有利于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边界不明确、管理活动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水平。

制定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湖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当湖街道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社区参照执行。

基本原则: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

主要内容:《办法》共设十章45条,分别对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组织体系和管理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入、资产评估、资产管理数字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主要特点:1、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本办法详细规定了国有资产的定义、管理范围以及各单位的管理职责,进一步统一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标准、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避免管理过程中的混乱和随意性,提高管理效率。

2、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通过定期盘点、清查等方式,确保国有资产的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和损坏。通过明确资产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审批和程序,有助于防范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各种风险,如滥用职权、非法占用等。

3、促进国有资产有效利用。通过资产调剂、共享、出租等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社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为公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本办法自2025年4月13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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