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来平调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 发布时间: 2025-03-17 15:19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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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吕旭华一行6人来平湖调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中,综合规划与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陶波、平湖分局局长高浩健等同志陪同。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平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创新实践基地,调研基地建设情况。基地分为一馆一廊一点:一馆具有法治宣传、赔偿磋商、案情会商等功能的展示馆;一廊为沿河边绿道的设立的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典型案例展示的展板法治;一点即一廊尽头的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是增殖放流点。以可视、可听、可参与的方式打造践行“两山”理念、普法宣传的前沿窗口。

座谈会上,杨中代表嘉兴对江西生态环境系统同仁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近年来嘉兴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情况。平湖分局就近年来平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的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做了详尽介绍。双方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进行了深入探讨,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修复基地建设工作做了广泛交流。

为解决行政机关之间衔接协作不密切、涉生态环境损害事实证据固定不及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平湖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赔尽赔、依法赔偿”的原则,积极开拓创新实践,于2020年在全省首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机制,府检法合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该机制被省检察长批示肯定并全省推广。2022年起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体化改革,累计办结损害赔偿案件60件,赔偿金442万余元,案件办结数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2案例入选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典型案例。

通过此次调研交流,双方进一步开拓了工作思路、明晰了努力方向。平湖也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创新举措,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执法司法一体化衔接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好法治力量保障生态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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