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3-24 15:13
  •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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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市经信局发布文件意见征集及反馈8条,建议提案办理26条,工作信息44条,计划总结1条,财政信息2条,政策解读1条,公告公示21条,及时主动公开了经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保证了行政管理事项内容、要求与实际办理情况一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闭环管理、专人负责,构建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增强答复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及时、格式规范、内容合法合规。2024年度市经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度市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部门承担职责和年度业务工作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事项在网上公开。对产业政策、试点示范申报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政务信息,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到企业利益的奖励、补助等通知公告做到全面、及时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度市经信局按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审查力度,及时审查各类工作信息,并定期检查信息发布时间,确保发布时效。并开展直播、图解等多形式的政策解读,方便公众理解,提高政策知晓度。今年以来发布各类动态110余条,有力增加政府信息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工作人员及时主动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增强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内容明确,让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准确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准确性不足,少部分文件意见征集在发布时缺乏严格的审核把关,导致日期错误等问题,影响了政府信息的公信力。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无法满足公众对最新政务动态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对现有的信息公开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信息流转速度。建立信息公开绿色通道,对于重要紧急信息,优先进行审核和发布。同时,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信息的在线审核和发布,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建立信息公开预警机制,对信息发布的时间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发布。三是建立多层级审核机制,在文件意见征集发布前,设立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初审由负责文件起草的工作人员自行检查,确保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复审由科室负责人进行,重点审核文件的政策依据、格式规范以及与部门工作的关联性;终审则由单位分管领导把关,对文件的整体质量、敏感信息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无误后才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市经信局发出收费通知0件,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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