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仓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3-28 16:36
  • 信息来源: 新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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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新仓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承办部门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后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附件:新仓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仓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新仓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1

农民住房改善项目(新征佳苑安置房建设)

新仓镇人民政府

村镇建设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202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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