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y/2025-1945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钟街〔2025〕2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99B-2025-0001
- 发布机构:
- 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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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同意,决定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废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一、《关于印发平湖市钟埭街道办事处推进工业强街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钟街〔2023〕109号) 二、《平湖市钟埭街道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钟街〔2023〕12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平湖市钟埭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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