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4-22 13:58
  • 信息来源: 市府办(市外事办、市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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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2025年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资源合理利用和规范管理,破解“停车难”问题,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2025年列入嘉兴市民生实事项目,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办便签〔2025〕14号)和《嘉兴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结合平湖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应开尽开、便民利民”为原则,最大限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2025年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车位1000个以上,着力提升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

二、主要内容

(一)开放范围。凡具备停车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等(含各级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均列入开放范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学校、医院、军事管理区、存放危险物资场地、租用办公场所和经营性停车场等除外。鼓励金融、保险及民营企业等单位对外开放错时共享车位。

(二)开放对象。在确保安全和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将夜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等空闲时间的车位免费向社会共享,原则上开放车位数不少于本单位总车位数的60%。停放车型为7座及以下小型普通客车。

(三)开放时间。工作日开放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半小时后至次日上午上班一小时前,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全天开放。各开放单位可结合实际,灵活微调开放时间。

(四)开放模式。根据周边停车需求、自身安全管理等实际情况,参照《嘉兴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指引》自行确定开放模式。

(五)对外公示。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错时共享停车单位标牌并公示共享时间。有条件的单位,可对共享车位喷涂地面标线标识。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3月)

1.开展动员部署。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部署会,传达省市民生实事项目要求,公布实施方案。

2.建立工作机制。成立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推进小组,由市府办副主任、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工作推进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定期研判解决存在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布工作推进情况。各开放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人员,负责沟通协调和交办事项处置。

(二)组织落实阶段(2025年3月至4月)

1.落实主体责任。动员部署会后,各开放单位应立即完善内部道路标志标线,合理设置错时共享车位,悬挂标牌标识,并结合实际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增添必要安防设施。市综合执法局定期汇总及时反馈项目实施进度。

2.分类分批实施。根据各开放单位类别,实施分批开放,其中2025年前已错时开放单位为第一批,3月底前按标准完成错时开放。2025年新增错时开放单位为第二批,4月底前按标准完成错时开放。对部分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景区公园周边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进一步加强组织落实,优化措施,确保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5月至10月)

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持续优化完善相关措施,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开放单位常态化落实车位错时共享工作,有效缓解群众停车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开放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关注群众需求、改善社会民生、规范交通秩序、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高度来落实推进,自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工作推进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反馈检查结果和推进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开放单位要对照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及时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逐月细化本单位工作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安全有序推进各项措施;要积极探索错时共享停车与机关、基层党建等工作深度融合路径,固化形成长效运转机制。

(三)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推进小组要组织传媒中心深入一线了解实情,挖掘精品点位,多媒介广泛宣传,扩大错时共享停车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及时公布开放单位清单及点位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及反馈通道,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推进小组名单

2.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点位及任务数

3.《嘉兴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指引》

 

 


附件1

 

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

推进小组名单

 

:凌一波(市府办副主任

马根良(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马孝忠(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继红(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天骄(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综合执法队队长

 (市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附件2

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点位及任务数

序号

点位名称

点位详细地址

车位数

任务数

备注

1

市综合执法局

当湖街道人民西路164号

52

32

第一批

拟创精品点位

2

市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机动中队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50号

56

34

第一批

拟创精品点位

3

市行政服务中心

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

(车场入口在新华路)

284

171

第一批

4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86号

120

72

第一批

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投集团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

94

57

第一批

6

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工商联、文联

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

88

53

第一批

7

市民政局

当湖街道乐园路79-129号

34

21

第一批

8

市水利局

当湖街道当湖东路152-190号

26

16

第一批

9

市农业农村局

当湖街道新华北路500号

95

57

第一批

10

市卫生健康局

当湖街道当湖西路500号

68

41

第一批

11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当湖街道大桥路81号

25

15

第一批

12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当湖街道南市路169号

79

48

第一批

13

市总工会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888号

106

64

第一批

14

市陆维钊书画院

当湖街道乐园路80-136号

33

20

第一批

15

当湖街道办事处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88号

125

75

第一批

16

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150

90

第二批

17

曹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10-114号、育英路东南侧

63

38

第二批

18

新仓镇人民政府

新仓镇仓东路688号

151

91

第二批

19

广陈镇人民政府

广陈镇沿河街20号

153

92

第二批

20

新埭镇综合执法队

新埭镇南栅西路东到底

125

75

第二批

21

林埭镇大综合一体化大院

林埭镇林兴路165号

60

36

第二批

22

独山港镇城管中队

独山港镇文明路11号

27

17

第二批

23

市文化馆

当湖街道新华南路1083号

51

31

第二批

24

市建设局

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

112

68

第二批

25

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5号

24

15

第二批

 

2201

1329



附件3

 

嘉兴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工作指引

 

一、开放范围

凡具备停车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等(含各级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均列入开放范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学校、医院、军事管理区、存放危险物资场地、租用办公场所和经营性停车场等除外。

二、开放数量

各开放单位在确保安全和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将夜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等空闲时间的车位免费向社会共享,原则上开放车位数不少于本单位总车位数的60%。停放车型为7座及以下小型普通客车。

三、开放时间

工作日开放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半小时后至次日上午上班一小时前,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全天开放。各开放单位可结合实际,灵活微调开放时间。

营运性单位的错时共享时间为非营运时间,如嘉兴市科技馆(嘉兴市友谊街471号)错时共享时间为闭馆时段。

四、开放模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停车场规模、区位及安防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和周边停车需求,自行确定开放模式。不对特定对象进行开放,不实行“一车一位”绑定,有空余共享车位的随到随停。

模式一:精简开放。共享时间段内,停车场道闸呈敞开式,社会车辆自行进出。如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嘉兴市洪兴路1197号)对停车场进出道闸采取夜间敞开式开放,给周边小区居民夜间停车带来极大便利。自2010年以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未发生安全管理事件。

模式二:物理分区。科学划分共享停车区域,将共享区域和非共享区域通过设置锥形桶、指示牌等措施实现物理分区隔离,并加强安保力量,人工登记进出,确保场地安全。如嘉兴市行政中心(嘉兴市广场路1号)在2025年春节期间将南广场停车场通过锥形桶隔离分区,形成南北两个物理隔离区域,内部车辆则由北门进出。南广场停车场共开放252个共享车位,并提供开放公共卫生间、提供热水等便民服务措施,有效缓解春节假日期间南湖景区周边的停车供需矛盾。

模式三:接入平台。有条件的单位,可将停车场道闸接入本地停车场统一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降低安全管理压力和成本。如嘉善县建设局(嘉善县解放西路68号)停车场道闸接入嘉善县综合执法局停车管理平台,市民通过在浙里办搜索“嘉善共享车位”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HI车位共享”,实现一次注册登录,多种场景共享,实时预约导航,无感免费进出。

五、对外公示

在单位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错时共享标牌,并明确错时共享时间段,已悬挂或张贴的可不重新制作。有条件的单位,可对共享车位喷涂地面标线标识。参照往年做法,由各开放单位自行负责标牌制作、标识喷涂等。

图片1.png

(标牌参考样式)

注:错时共享时间段及公告公示方式,由开放单位自行确定并在醒目位置明示。

图片2.png 

(泊位标线标识参考样式)

六、日常管理

各开放单位负责错时共享停车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统筹管理人员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切实加强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应急事件处置,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持续完善错时共享停车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本单位安保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固化形成长效运转机制。

七、停放须知

错时停放车辆应保证无安全隐患,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遵守开放单位内部停车管理规定,配合安保人员进行登记,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不妨碍正常工作秩序,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办公区域内部。无正当理由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要求,经沟通提醒无效的,开放单位可取消在本单位停车资格。

八、免责申明

开放单位停车场实行免费开放,属公益性停车场地,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人身安全、停放车辆被盗或损毁等法律责任。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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