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查一次”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 发布时间: 2025-04-24 08:33
  • 信息来源: 今日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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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创新设立“综合检查日”制度,在每月的22日,统筹各行政执法主体的力量,对重点企业、问题多发企业或特定行业,通过一次上门、“一表通查”等方式开展联合检查。这一创新举措,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实践,必将为企业松绑减负,有利于企业全身心投入生产经营、专注发展。

行政执法检查,特别是涉企检查,在引导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往往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构建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近年来,我市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以“无事不扰、有求必应、风险可控”为原则,积极创新探索公正文明、精准高效的执法监管新方式,先后推出了“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预告式“综合查一次”,以及首违不罚、“亮码”检查等一系列制度,推进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此次设立“综合检查日”制度,变以往涉企行政检查各部门轮流检查、重复检查,为多部门固定一天“综合查一次”,是推进“综合查一次”迭代升级的再创新再深化。通过推行“一表通查”“一次查清”等举措,严控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必将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设立“综合检查日”,变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为“综合查一次”“一表通查”,凸显的是行政执法理念的转变,更是以“无所不在”又“无事不扰”的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迸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新引擎。从我市首个“综合检查日”当天开展的联合检查看,“一次上门”“一表通查”的检查方式,不仅显著提高了执法效率,更赢得了受检企业的一致好评。

涉企行政检查,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企业,直接关系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设立“综合检查日”,其目的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当然,检查内容合并了,检查的要求不能“缩水”。这就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行政检查项目,形成统一的涉企行政检查的规则和标准,使部门协同更高效,监管流程更优化,服务执法更靠前,既要确保监管检查无死角、无盲区,又要让“无事不扰”又“无所不在”成为执法监督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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