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注销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5-15 15:02
  •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 浏览次数:

平湖市政务网站于2025年3月13日,进行了有效期限已过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注销前公告,现公告期限已过,仍未接到以下证件的延续申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试行)》(浙运〔2012〕63号)规定,以下证件已作注销,现进行公告(公告期15天)。

特此公告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5月13日

附件:平湖市道路运输证过期数据--截止日期2025年02月28日.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