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独山港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4·2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布时间: 2025-05-20 09:08
  •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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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平湖市组织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监委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于2025年5月15日对平湖独山港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4·2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以下简称“4·28”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为主的企业,由于在平湖的经营地已撤厂,且注册地在海盐县,无法开展实地检查事故整改落实情况,故以书面的资料审查为主。本次评估也对事故发生地同类企业——嘉兴港区众杰劳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抽查检查,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该企业对同类事故的防范情况。

从评估情况看,事故发生后,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能够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排查整改;仓储服务承包项目发包单位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修订了安全管理协议,梳理了外来承包商及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工作清单,建立了月度承包商安全例会及周安全检查机制;独山港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此次事故进行了深刻反思,召开建立善后处置专班,协调指导企业善后处置,一周内事故善后得到稳妥有力地处理,未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2024年“4·28”事故发生后,镇政府要求全镇企业按要求局部停产整顿,并组织与第三方联合开展指导服务,共检查指导全镇企业共29次,整改隐患共152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针对此次事故暴露问题,开展安全隔离情况专项检查,完善光电感应措施;开展包装线安全警示牌更换,完善包装线功能区划分,严格限制叉车的行进路线,包装袋制定放置区,人员行进通道;编制安全事故警示月刊,进行全员警示教育。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各方均能够按照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整改责任,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台账、案卷,核查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免于追究的人员

杨*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从围栏空隙处钻进码垛机内,导致被码垛机夹伤致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依法不追究法律责任。

(二)给予行政处罚的公司和个人

1.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平湖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4年7月15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平湖应急罚决〔2024〕第000085号》对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

2.王*妤,系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仓储服务承包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平湖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4年7月12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平湖应急罚决〔2024〕第000086号》,对王婕妤作出作出罚款人民币3.72万元的行政处罚。王*妤已按期缴纳罚款。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企业。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能够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此次事故发生后针对暴露的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组织开展了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组织整改并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增强了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作业流程管理;增设了安全警示标识,做好风险告知;完善了物理隔离,开展紧急停车联锁测试,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进行生产经营。

(二)属地政府。事故发生后,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范围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进行通报,并对事故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辖区外来承包商及劳务派遣单位排摸,累计排摸出涉及外来承包商及劳务派遣单位使用较多企业9家,并对9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对外来承包商及劳务派遣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免造成劳务工的失管漏管。并要求各村社组织联村干部、村干部、片区民警、网格员等深入辖区小企业、小工地、大棚户、群租房等,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教育。2024年累计检查企业832家次,查改隐患6201处,办理消防、应急一般案件43起。

四、评估结果

经认真阅研事故案件卷宗、询问事故调查经办人员、赴独山港镇评估调研,评估结果表明: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救援、指导处置善后工作,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调查工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按照市政府的批复,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引用法律准确恰当,事故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存在不足

一是事故发生地同类企业重视程度不够。现场检查事故发生地同类企业——嘉兴港区众杰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情况时,发现其存在对安全生产事故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等问题。

二是属地检查监管力度不足。属地政府在日常的督查检查上次数仍旧偏少,部分隐患存在未严格要求企业按时按规整改的情况。

三是行业指导力度不够强。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指导该类企业将建立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落实、落细、落地,进一步加强与属地的沟通与协调,捋清职责分工、共管共治。

六、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当好第一责任人”,始终把预防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应资质;经常性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是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独山港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地毯式、拉网式排查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经费、装备等的保障与配备;要督促类似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市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平湖独山港浙江锦昌仓储有限公司“4·2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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