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台低碳微动力制冷装备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林埭镇林中路355号 | 中能绿科(浙江)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8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通过购置数控火焰切割机、逆变式空气等离子切割机、锯床、铣边机、卷板机、喷砂设备和喷漆设备等其他配套,形成年产100套低碳微动力制冷装备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标准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 涂装废气全密闭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0m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设施及排气筒DA001设置于厂房外南侧; 喷砂粉尘全密闭收集后引至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0m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设施及排气筒DA002设置于厂房外南侧;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活性炭定期更换后委托浙江威尔森新材料有限公司集中脱附,吸附设施应接入嘉兴市活性炭监管平台。 切割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出售给物资公司,活性炭定期更换后委托浙江威尔森新材料有限公司集中脱附,废机油、机油空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危化品包装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干式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纳入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管理。加强通风,采用防爆装置。有废气产生的危废须密封贮存,避免废气外逸,无需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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