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5-195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发文字号:
- 平农〔2025〕30号
关于下达2025年平湖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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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嘉兴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嘉农发〔2025〕12号)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有关2025年平湖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一)监测任务 定量监测总数按平湖市常住人口2‰测算。其中,平湖市本级全年定量监测数量不少于800批次(种植业600批次,水产品100批次,畜禽产品100批次),监督抽检不少于监测总量的1/2。 快速检测继续采用分光光度法和胶体金法。种植产品重点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毒死蜱和克百威等农药残留,监测数量不少于5440批次,胶体金法检测不少于8200项次。水产品重点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监测数量不少于2000项次(详见附件)。 (二)监测重点 监测对象以规模户为主,兼顾小散户,做到全面监管,不留盲点。抽样环节以农产品种养殖等生产环节为主,兼顾产地收购点等收贮环节。重点围绕平湖特色品种、重点产品及新生产业加强质量安全监测,聚焦重点产品、重点时节和重点主体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切实整改各类分险隐患。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强化队伍建设,注重检测专业能力的提升,规范抽样和检测操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镇街道检测室继续做好向社会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二)科学监测方法 要动态管理农产品生产主体库,及时掌握农产品生产、上市情况,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到位。要根据各辖区内各品种种养模式、病虫情发生特点及主要防治措施等,并结合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综合制定年度监测计划。要加大胶体金快检技术应用,按照“用什么药、检什么药”的原则,加强对豇豆、牛蛙等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 (三)规范抽样程序 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有关要求规范抽样,合理确定抽样点、确保抽检样品具有真实性、代表性、有效性。要仔细填写抽样单及有关证明材料,确保抽样程序规范、样品能够溯源。抽取的样品要规范包装、保存和运输等,避免样品污染,确保送检样品安全。 (四)及时问题整改 在监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问题,相关单位要及时调查情况,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处置率达100%。对监督抽检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执法部门要及时跟进查处,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要100%移送公安机关,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规范资金管理 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农业投入品检测、快速检测耗材、样品费等费用列入专项经费预算,相关经费列支严格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抽检样品送中标承检单位检测的,样品费用由中标承检单位支付。送平湖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测的和各类快速检测样品费由市农业农村局支付。样品费按市场价支付给被检主体。 附件:2025年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分解表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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