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5-2359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5-05-22
- 发文字号:
- 平农〔2025〕59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机报废更新领域补贴资金兑付程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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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更好发挥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效益,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加快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发放,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浙农机发〔2024〕9号)、《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机发〔2025〕1号)等相关政策及提速兑现“两新”政策资金等要求,对我市农机报废更新领域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进行优化调整,有关通知如下: 一、农机报废更新领域补贴资金涵盖范围 用于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新购置补贴(具体范围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加快工作流程和兑付 按照主体自愿报废、公司报废回收、提交补贴申请后,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决策以及市财政局审核、拨付等流程执行。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按照“减流程、优服务、提效率”原则,加快操作流程,成熟一批操作一批,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动态兑现资金。 三、优化决策和兑付程序 进一步优化兑付决策程序,采取“一次决策、授权审批、分批兑付”的简化方式。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安排,提出用款计划,市财政局及时安排财政补贴资金,加快结算审核并拨付。 优化资金结算兑付,避免因多次行文等影响补贴限时兑付。 四、持续强化政策宣传 市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重点面向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政策知晓率。对因财政资金规模限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系统维护或遇财政年度结算等需延期兑付的,要向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并在恢复后及时兑付。 五、强化政策实施和监管 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与回收拆解企业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拆解工作计划,加快报废拆解进度,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将回收环节和拆解环节分开。要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信息公开建设,将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向社会公开,保障报废机主和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乍浦镇可参照执行。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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