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1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6-12 08:30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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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德耐尔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空压机扩产建设项目

嘉(平)环建〔2025〕42号

2025年6月11日

见附件

2

浙江纳特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用高强度异型标准件20000吨技改项目

嘉(平)环建〔2025〕43号

2025年6月11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5〕42号德耐尔(新埭镇).pdf

          嘉(平)环建〔2025〕43号纳特汽车(林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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