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06-13 15:52
  • 信息来源: 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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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湖市当湖西路西延工程

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

平湖市新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对位于当湖西路范围内的110kV前如1522线/前意1524线进行迁移。改迁路径长 2.416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架空路径长0.42km,110kV单回电缆路径长0.057km,110kV双回电缆路径长1.841km,110kV利旧双回恢复架线0.098km。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杆1基,双回路钢管杆3基。拆除110kV双回路架空路径长1.579km,拆除110kV双回路电缆路径长0.13km,拆除双回路铁塔1基和双回钢管杆13基。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影响为电磁辐射和噪声,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

施工期: 1.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2.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材料有序堆放;3.线路电缆管沟和塔基开挖前进行表土剥离;开挖土方采用土工布覆盖防护;4.施工结束后表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5.对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实施植被恢复。工地中产生的废水上层清液沉淀后回用,泥浆干化后回用场地平整;2.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农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散料堆场采取围挡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计划安

排在昼间;2.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不用时应立即关闭。1.开挖土方集中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及时回填;2.定时洒水清扫;3.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施工剩余物料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建筑固废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经统一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然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2、回填后多余的土方堆至塔基范围内,并采取适宜的植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3、改迁线路拆除后的旧铁塔构架、导线、金具等设施由电力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废旧基础应在线路拆除后尽快清除。

运行期:通过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设施。1、架线高度需符合相关要求。2、拟建电缆线路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设置标示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2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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