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平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6-06 16:03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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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现将《2025年平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2.2025年平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

  

                                                                    平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附件1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组织部、发改局(市长三角发展办)、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卫生健康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政务数据办、生态环境分局。


附件2

 

2025年平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计划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要求,结合市委“创新突破年”部署,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持续擦亮高质量发展生态绿底色,进一步巩固提升本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工作目标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要求,重点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节能减排降碳增效、资源节约集约、全民共建共享、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PM2.5浓度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力争26微克/立方米以下市控以上重点断面类水比例100%;生态质量指数(EQI)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有效开展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到2025年比2020年下降16%;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位列嘉兴市前列,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快美丽平湖建设

1.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梳理我市环境质量、满意度等重点、难点指标,定期进行调度,修编《平湖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扎实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模式,重点探索、总结、推广“两山”转化有效路径和典型经验,力争纳入省库培育名单。

3.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美丽乡村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融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争创首批国家级美丽乡村先行区。

4.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分析,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执法司法一体化协作机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替代修复基地建设,优化赔偿资金使用。健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执行机制,建立“轻微不罚、不当减罚、视情缓罚”的审慎执法体系。高标准完成生态文明建设报告。

(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加力推进蓝天保卫战。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进NOx和VOCs减排,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完成90个以上治理项目。深化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绩效提级,完成化工行业整治提升,确保旗滨玻璃一条线启动清洁化替代。开展面源综合治理,持续强化秸秆禁烧,严格落实“1530”闭环处置机制。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实施老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替换,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尾气监测监管。

2.巩固提升碧水保卫战。紧盯重点断面,加强断面水质问题排查和整改。开展工业园区管网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星级园区建设。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督促加强污水管网排查和整改提升,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完善“蓝色循环”体系建设,加强海洋岸滩垃圾清理,形成常态化清理机制。全面开展黑臭水体隐患排查,加强黑臭水体和返黑返臭风险点“两张清单”动态管理,抓好返黑返臭风险点整治。

3.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高效推进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严格建设用地供地过程中环境评估审查。全面排查土壤风险隐患,开展重点监管地块巡查,严防违规开发利用。加强土壤环境风险防控,优化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协同体系,完善地块“供、用、收(转)”信息共享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4.持续加强固体废物治理。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关注产废、收集、处置等关键节点,全面提升固废管理水平,加强固废危废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提升涉废领域人员及单位法律意识。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加强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把关固废跨省转移。

(三)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保障生态环境健康

1.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和友好单元建设,完成年度生物多样性调查及报告编制。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开展常态化监测分析。积极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野生动物保护巡护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野生动物救助等工作,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度,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持续做好互花米草管护、福寿螺等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2.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完成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积极推进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完成放港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做好广陈塘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运维。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加快推进森林资源“一张图”建设。持续做好碳汇试点建设,切实加强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强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优化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海岸线保护与管控,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加强问题排查整治。配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遥感核查。

(四)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守牢生态环境安全

1.严格防范环境安全风险。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修订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动态管理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实行信访事项跟踪管理和督查督办,深化有奖举报制度、问题发现、重复信访“回头看”等机制,有效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化解。深化交界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打击毗邻区域环境违法排污、跨区域环境排污等违法行为。

2.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深化执法+普法+服务监管模式,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实现100%监管全覆盖。推动精准执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灵活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不予处罚、行政处罚等手段,提升监管和执法质效。

3.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等监测网络建设,加快省控空气站站点设备更换。开展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实验室质控,定期开展第三方检测机构考核。全面优化十五五监测网络布局,建强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

(五)深化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1.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强化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优化项目服务全流程跟踪机制,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应批尽批、能快则快,督促指导平湖经济开发区完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并上报审批。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进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工作。开展环评领域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

2.探索“碳均论英雄”绿色低碳发展改革。加快推进园区循环改造,推进工业集聚区开展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内容的绿色循环化改造,推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度。聚力协同全社会全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碳画像、碳预算、碳治理、碳金融、碳交易”“五位一体”率先开展“碳均论英雄”改革,打造“碳预算弹性管理应用”,逐步实现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3.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开展碳普惠方法学研究,储备一批碳减排项目。深化试点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建设,打造标志性项目,力争在省生态环境厅赛马比拼中达到B档以上。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整治提升。开展“十五五”期间初始排污权核定,积极推进排污权企业间交易。强化水利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研究,持续推进水资源双控改革试点取得实效,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改革。

(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满意度

1.聚力打造农村示范片区。以重点村培育为突破点,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推进乡村组团融合发展。高标准完成“合作之源·杉水共富”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完成“合作之源·农业硅谷”省级和美乡村共富示范带建设及验收。深入开展省新三大行动试点县建设任务,完成村道提升、农房改造,管线序化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省级、嘉兴市级未来乡村创建工作。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公共基础设施运行良好。

2.建设“宁静平湖”。推进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治理,完成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编制,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扰民问题。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一批跨部门噪声污染问题。

3.大力实施城乡融合行动。“千万工程”为牵引,持续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争取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结合城镇特色主题和定位,联动城乡风貌样板区、未来社区、美丽宜居示范村等建设,突出文旅资源串联,深入推进共富风貌游线建设,形成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打造城乡风貌融合标志性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按照创建流程要求,及时总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各镇街道、各创建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结合实际,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创新落实具体措施,明晰责任,强化沟通协作,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调度

各创建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创建工作调度,建立创建工作跟踪调度制度,有序推进职责分工的各项目标及重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进度需要,不定期开展工作情况调度,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文化、广播电视、教育等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要意义和创建工作典型事例,把生态文明理念传播到社会各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良好氛围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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