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全域旅游是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解决旅游供给不足的有力抓手。目前,平湖市依托城市风光、田园风貌、滨海资源,成功构建了别具特色的“一山一城八小镇”全域旅游体系。先后创成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浙江省5A级景区城。境内现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15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全国重点旅游村1个,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7个,省级采摘旅游体验基地11个,省级以上民宿5个,省3A级景区村庄17个,省金3A景区村庄2个,景区镇和景区村庄已实现100%全覆盖。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省5A级景区城和全域旅游示范市的创建成果,推进文旅体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我市旅游吸引力和知名度,打造长三角知名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在原平政办发〔2021〕59号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大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4号)。

三、起草过程

2024年11月起,市文旅体局开展全市涉旅企业走访,结合调研实情,与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对接沟通,启动新一轮全域旅游发展政策修订。

2025年2月,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梳理形成政策条款,并多次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对接,形成《政策意见》初稿。

2025年3月7日至18日,《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0条;3月10日至17日,面向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等20个部门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征集意见4条。

2025年4月8日,市文旅体局邀请市财政局、九龙山管委会、文旅集团、乍浦镇相关负责人,就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会商,对部分意见予以采纳,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5年4月16日由本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没有意见。

2025年4月18日提请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会审,没有意见。

2025年4月22日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起草部门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025年5月上旬,市领导专题听取《政策意见》送审稿。

2025年5月14日,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请以市府办名义发文。

2025年5月16日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分八大部分、38项条款:

第一部分为鼓励旅游投资建设,涉及3项条款:分别是鼓励旅游项目投资、鼓励大视听产业投资、加强旅游用地保障,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奖励,同时提升旅游业用地的保障。

第二部分为推进旅游品牌创建,涉及9项条款:分别是

支持旅游饭店提级、打造旅游饭店品牌、提升等级民宿品质、支持旅行社品牌创建、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基地创建、支持大视听品牌创建、鼓励本地特色文旅商品发展、支持文旅特色点位发展、加强旅游美食宣传推广。

第三部分为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涉及2项条款:分别是地接政策奖励、旅游产品奖励,鼓励支持本地旅行社、旅游企业引入游客、开发产品。

第四部分为强化旅游市场拓展,涉及7项条款:分别是旅游活动奖励、展会展销奖励、会议赛事旅游奖励、演出活动奖励、鼓励旅游企业线上拓展、鼓励网络微短剧作品出海、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旅营销宣传。

第五部分为加快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涉及2项条款:分别是支持智慧旅游业发展、鼓励智慧旅游产品开发,对大数据管理系统、智慧旅游场景应用等技术和设备的开发投入等企业进行扶持。

第六部分为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涉及4项条款:分别是支持技能提升、加强人才培育、壮大外语导游队伍、培育本地文旅推荐达人,对获省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奖项、取得中/高级导游证、掌握外语全职服务的导游/讲解员、本地文旅推荐达人等进行奖励。

第七部分为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涉及2项条款:分别是鼓励乡村旅游发展、加强乡村旅游职业经理人及团队引育,对省3A级以上的行政村开展考核排名奖励,鼓励引进培育优秀乡村旅游职业经理人及经营管理人才团队。

第八部分为其他事项,涉及9项条款:有本《政策意见》的旅游企业定义、奖励申报办法、资金列支渠道、执行原则、不享受扶持的企业及具体的施行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各类旅游企业,同时企业未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一票否决事项名单。

六、新旧政策对比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修改的条款有24条、删除的条款有4条、新增的条款有14条。其中调整内容主要分三类:一是对创建、评比类奖励门槛及金额的调整;二是增加对大视听产业及入境旅游等的奖补;三是删除了个别不再符合实际需求的奖补条款。

七、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5年6月4日,施行日期是2025年7月4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0573-8563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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