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湖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谢文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7-17 10:29
  •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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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单位:

根据《平湖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平室字〔2025〕5号),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谢文韬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政工室副主任;

叶杰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

唐渊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

徐秀凤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副股级);

许彬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

王季华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挥调度中队副中队长;

薛春冰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挥调度中队副中队长;

徐跃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挥调度中队副中队长;

黄春雷同志任科技信息化大队大队长;

沈拓同志任科技信息化大队副政治教导员;

珺璟同志任督察审计大队(信访科)大队长(科长);

倪家顺同志任督察审计大队(信访科)副大队长;

姚俊杰同志任法制大队副政治教导员;

王晓同志任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队中队长(副股级);

徐杰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反颠覆侦察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中队政治指导员(副股级);

陶春海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反邪教中队中队长(副股级);

曹杰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反邪教中队政治指导员(副股级);

沈国民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斌(1989.06)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侦查研判中队中队长(副股级);

胡杰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孙伟泓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孙柳健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兼水上派出所副所长;

张鸿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韦振凯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基础防控中队政治指导员(副股级);

张中元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基础防控中队中队长(副股级);

江超同志任巡特警大队(留置看护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章伟同志任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李晓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

赵雄伦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唐林中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伟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政工纪检与法制中队政治指导员(副股级);

蒋文元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情报指挥中队政治指导员(副股级);

郑源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政治指导员(副股级);

方剑耀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当湖中队副中队长;

姚勇军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新埭中队中队长(副股级);

邓艾辉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新埭中队政治指导员(副股级);

曹利强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林埭中队中队长(副股级);

金永华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卡点中队中队长(副股级);

王周同志任平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吴元先同志任平湖市看守所副所长;

戴明忠同志任平湖市拘留所政治教导员;

韩俊同志任平湖市拘留所副所长;

郭振敏同志任钟埭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

张鸣东同志任钟埭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蒋端彦同志任新埭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队长;

谢巍同志任曹桥派出所副政治教导员;

冯东风同志任水上派出所副所长;

同时免去上述同志的原任职务。

 

 

 

 

中共平湖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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