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湖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张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5-07-17 10:41
  •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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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单位:

根据《平湖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平室字〔2025〕5号),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张锋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

李伟东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政治教导员;

王萍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兼情报研判中队中队长;

徐凯杰同志任警务保障室政治教导员;

李俊彦同志任督察审计大队(信访科)政治教导员;

姚超群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兼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队中队长;

盛引月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何慧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副大队长兼反颠覆侦察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中队中队长;

唐明明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徐力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屠振浩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李勰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执法办案中队中队长;

高纯伟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执法办案中队政治指导员;

曹中键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当湖责任区中队中队长;

周佳斌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独山港责任区中队中队长;

吴锡松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钟埭责任区中队中队长;

姚磊同志任禁毒大队大队长;

范程荔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

徐亮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沈亮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基础防控中队中队长;

曹思佳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内保监管中队中队长;

冯雷浩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

俞世平同志任巡特警大队(留置看护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

董伟同志任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

徐宁平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谢正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俞卫平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吴新平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褚纯剑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政工纪检与法制中队中队长;

黄东明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情报指挥中队中队长;

胡勤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

赵姜伟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对策中队中队长;

丁渊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

金佳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当湖中队中队长;

盛海照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独山港中队中队长;

邹鹄飞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钟埭中队中队长;

王斌(1982.08)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新仓中队中队长;

刘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广陈中队中队长;

吴健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曹桥中队中队长;

沈芳同志任平湖市看守所政治教导员;

褚润萍同志任平湖市拘留所所长;

许家平同志任当湖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

赵蔚同志任当湖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

郑煜俊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

金佳坤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

王海滨同志任新埭派出所副所长;

胡国正同志任新埭派出所副所长;

沈杰同志任新仓派出所副所长;

吴佳君同志任新仓派出所副所长;

张中华同志任林埭派出所副所长;

施一澄同志任广陈派出所副所长;

丁骁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

林侃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研判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李旭芬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挥调度中队副中队长;

蒋恺慧同志任科技信息化大队副大队长;

王海兵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徐振天同志任督察审计大队(信访科)副大队长;

郭金平同志任法制大队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张卉然同志任法制大队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队副中队长;

顾晓明同志任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沈磊同志任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队副中队长;

葛智源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侦查研判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毛袁伟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执法办案中队副中队长;

陆佳俊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当湖责任区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谢林伟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当湖责任区中队副中队长;

沈鹏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独山港责任区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高颖浩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钟埭责任区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顾嘉俊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钟埭责任区中队副中队长;

毛毓敏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内保监管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邵佳伟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吴天伦同志任巡特警大队(留置看护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丁晓伟同志任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钮文佳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曹家顺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空间安全中队副中队长;

周皓峰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空间安全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沈志豪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技术支援中队副中队长;

陈飞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技术支援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何加麟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对策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潘炜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当湖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邵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独山港中队副中队长;

金剑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独山港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沈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钟埭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强佳健同志任平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副政治教导员;

吴昊同志任平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

张利洁同志任平湖市看守所副所长;

朱佳跃同志任当湖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邵列同志任当湖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高伟杰同志任当湖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李文辉同志任当湖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沈丽莉同志任当湖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主任(副股级);

胡淳风同志任当湖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队长(副股级);

符强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陆家君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吴伟杰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主任(副股级);

胡嘉南同志任钟埭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陈永锋同志任钟埭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队长(副股级);

屠思远同志任钟埭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主任(副股级);

李水飞同志任新埭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徐良同志任新埭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

马孝东同志任新埭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

裴立同志任新仓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方权同志任林埭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潘浩同志任广陈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徐名扬同志任曹桥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沈志伟同志任曹桥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上述提拔的同志,试用期为一年,同时免去原任职务。

 

 

 

 

中共平湖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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