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621/2025-2369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中共平湖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张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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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单位: 根据《平湖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平室字〔2025〕5号),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张锋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 李伟东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政治教导员; 王萍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兼情报研判中队中队长; 徐凯杰同志任警务保障室政治教导员; 李俊彦同志任督察审计大队(信访科)政治教导员; 姚超群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兼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队中队长; 盛引月同志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何慧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大队)副大队长兼反颠覆侦察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中队中队长; 唐明明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徐力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屠振浩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李勰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执法办案中队中队长; 高纯伟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执法办案中队政治指导员; 曹中键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当湖责任区中队中队长; 周佳斌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独山港责任区中队中队长; 吴锡松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钟埭责任区中队中队长; 姚磊同志任禁毒大队大队长; 范程荔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 徐亮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沈亮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基础防控中队中队长; 曹思佳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内保监管中队中队长; 冯雷浩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 俞世平同志任巡特警大队(留置看护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 董伟同志任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 徐宁平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谢正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俞卫平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吴新平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褚纯剑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政工纪检与法制中队中队长; 黄东明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情报指挥中队中队长; 胡勤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 赵姜伟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对策中队中队长; 丁渊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 金佳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当湖中队中队长; 盛海照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独山港中队中队长; 邹鹄飞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钟埭中队中队长; 王斌(1982.08)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新仓中队中队长; 刘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广陈中队中队长; 吴健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曹桥中队中队长; 沈芳同志任平湖市看守所政治教导员; 褚润萍同志任平湖市拘留所所长; 许家平同志任当湖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 赵蔚同志任当湖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 郑煜俊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 金佳坤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副所长(正股级); 王海滨同志任新埭派出所副所长; 胡国正同志任新埭派出所副所长; 沈杰同志任新仓派出所副所长; 吴佳君同志任新仓派出所副所长; 张中华同志任林埭派出所副所长; 施一澄同志任广陈派出所副所长; 丁骁劼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 林侃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研判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李旭芬同志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挥调度中队副中队长; 蒋恺慧同志任科技信息化大队副大队长; 王海兵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徐振天同志任督察审计大队(信访科)副大队长; 郭金平同志任法制大队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张卉然同志任法制大队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队副中队长; 顾晓明同志任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沈磊同志任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队副中队长; 葛智源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侦查研判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毛袁伟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执法办案中队副中队长; 陆佳俊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当湖责任区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谢林伟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当湖责任区中队副中队长; 沈鹏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独山港责任区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高颖浩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钟埭责任区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顾嘉俊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钟埭责任区中队副中队长; 毛毓敏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内保监管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邵佳伟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吴天伦同志任巡特警大队(留置看护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丁晓伟同志任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钮文佳同志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曹家顺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空间安全中队副中队长; 周皓峰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空间安全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沈志豪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技术支援中队副中队长; 陈飞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技术支援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何加麟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对策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潘炜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当湖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邵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独山港中队副中队长; 金剑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独山港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沈冰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钟埭中队副政治指导员; 强佳健同志任平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副政治教导员; 吴昊同志任平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 张利洁同志任平湖市看守所副所长; 朱佳跃同志任当湖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邵列同志任当湖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高伟杰同志任当湖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李文辉同志任当湖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沈丽莉同志任当湖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主任(副股级); 胡淳风同志任当湖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队长(副股级); 符强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陆家君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吴伟杰同志任独山港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主任(副股级); 胡嘉南同志任钟埭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副股级); 陈永锋同志任钟埭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队长(副股级); 屠思远同志任钟埭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主任(副股级); 李水飞同志任新埭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徐良同志任新埭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 马孝东同志任新埭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 裴立同志任新仓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方权同志任林埭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潘浩同志任广陈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徐名扬同志任曹桥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沈志伟同志任曹桥派出所副所长(副股级); 上述提拔的同志,试用期为一年,同时免去原任职务。
中共平湖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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