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注销前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7-18 11:55
  •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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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当事人所持有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于2025年05月31日前有效期已过,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证件换证办法(试行)》(浙运〔2012〕63号)规定,下面进行注销前公告(公告期60天),公告期满后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证件,发证机关将于10个工作日内集中注销。

特此公告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6月16日

平湖市道路运输证过期数据--截止日期2025年05月31日.xls

平湖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数据--截止日期2025年05月31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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