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芯片电子包装材料用挤出薄膜片材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兴工路2367号三号楼一楼 | 嘉兴领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772万元,租赁面积1700平方米,项目计划购置平双共挤薄膜挤出压延生产线、片材分条机等设备。项目达产后年产芯片电子包装材料用挤出薄膜片材5000吨。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熔融挤出废气、涂敷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小,加强通风换气,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小,设置单独的破碎密闭车间,破碎机投料口设置围挡,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 固废: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良品、废活性炭(碳滤)、废过滤网外卖综合利用,水环真空泵废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包装桶、有毒有害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减振垫、消声器、阻尼隔声板、超细玻璃棉材料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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