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加快推进文化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体育、文物、非遗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文化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新需求,为加快打造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璀璨明珠贡献文旅体力量。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原文化体育事业若干政策执行和绩效评价情况,对新一轮文化体育事业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三、起草过程

文件2025年2月开始由市文旅体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向市府办报请立项通过后牵头起草工作。

2025年4月,与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对接沟通,初步梳理形成政策条款。

2025年5月,多次与财政局进行沟通对接,形成《政策意见》初稿。

2025年6月,市领导专题听取了政策条款,并提出《政策意见》的修改和完善意见。

2025年7月2日至11日,面向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等26个部门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征集到意见10条,根据征求反馈的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025年7月2日-7月11日将草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2025年7月11日,由本机关法制机构合法审查,无意见。

2025年7月11日,提请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会审,提出意见3条,采纳3条。

2025年7月15日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起草部门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025年7月21日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请市政府制定发布。

2025年7月31日经市十六届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六大部分42项条款,具体包含:

第一部分为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涉及6项条款:分别是加强文化专职管理员队伍建设、构建完备的图书服务体系、加强业余文艺团队建设、推进文艺赋美工程、强化文化阵地运行管理、加强注册法人体育社团建设。

第二部分为加快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涉及6项条款:分别是推进阅读体系建设、推进文化馆企业分馆建设、加强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建设、鼓励非遗民俗基地创建、支持特色非遗展馆建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

第三部分为特色公共文体品牌创建,涉及5项条款:分别是推进乡村文化空间主理人项目培育、深化乡村文体品牌、鼓励开展特色文化创建、推进全民阅读品牌工作、推进文艺精品创作。

第四部分为推进文化和体育高质量发展,涉及12项条款:分别是优化综合绩效评价、加大非遗特色街区建设、推进非遗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落实土地要素保障、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支持艺术品市场创新发展、强化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鼓励民办博物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体育健身场馆(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产业类项目、加大社会力量办竞技体育扶持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承办(参加)体育赛事活动。

第五部分为加强文体人才队伍培育,涉及5项条款:分别是落实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奖励、落实非遗学徒奖励、培养体坛名将、引进体坛名教、提高平湖籍运动员参加大赛获得荣誉的奖励。

第六部分为附则,涉及8项条款:有本《政策意见》的奖励申报办法、资金列支渠道、执行原则、不享受扶持的企业及具体的施行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各镇街道、村社区、相关企业以及个人,同时企业未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一票否决事项名单。

六、新旧政策对比

《政策意见》是结合最新工作要求,围绕文化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理念,对原《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体育事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22〕7号)的修订和完善,吸收合并了《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23〕65号),同时对原《平湖市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奖励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政策意见》六大部分42项条款。对比2022年版《政策意见》33个条款和2023年版《非遗政策》21条款,本轮《政策意见》共有六大类42项条款,本轮条款删减10条,新增5条,修订完善26条。

本轮《政策意见》配套资金主要为市文旅体局部门预算资金,个别条款从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列支。为进一步强化政策意见的精准性和引导作用,侧重对以下内容的政策倾斜力度:一是优化基层设施运营激励机制,激活服务效能。将基层公共文体设施补助重心由“重建设”转向“重运营”,如智慧书房、礼堂书屋、乡村文化名师工作室、百姓健身房等项目新增年度运营专项补助,推动设施从“建得好”向“用得活”转变。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社会参与活力。构建多元化社会参与生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如公共文化场馆探索以“公益+低收费”形式开展社会化运营;推广乡村文化空间主理人制度,以“乡村文化IP打造+市场化运营”为路径,激活乡村文化内生动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体育建设场馆(设施)以及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产业类项目等。三是培育基层文体品牌,促进文化惠民落地。实施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提质,重点扶持“村晚”“村舞”“村集”“村跑”“村BA”等乡村文体品牌,建立优质文化资源下沉机制;着力培育基层群众性业余文艺社团、体育社团、农民读书会等,广泛开展文艺赋美进基层等演出,持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获得感、可及性。四是强化非遗传承创新,赋能传统工艺振兴。吸收合并《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相关条款,加大非遗工坊建设扶持力度,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推动非遗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

七、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5年8月15日,施行日期是2025年9月14日,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电话:0573-85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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