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市旅游营销推广项目的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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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就平湖市旅游营销推广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一、项目名称:旅游营销推广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方须在2026年2月底完成全部制作。 1.新媒体专题宣发推送20条; 2.传统媒体旅游品牌宣传10次。 三、采购方式及最高限价: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最高限价10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拥有专业的宣传营销团队。 五、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单位于2025年8月12日16:00前报名(报名表附后),逾期不受理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将在一定时间内发送采购比选通知书,请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3-85060371 地址:平湖市政府2号楼446办公室 报名邮箱:Jinpinghuwl@163.com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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